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升认识,树立底线思维
各单位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充分做好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压紧安全监管责任和各相关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全面组织落实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监管举措,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牢牢守住安全红线底线,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强化监管,严禁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两会”期间重大活动多、庆祝活动频繁,各单位和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升放气球活动,现针对莫旗境内开展升放气球活动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升放气球单位的管理要按照《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未按规定取得《升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升放气球活动。
2.相关部门和企业在开展升放气球活动前,要按照《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升放气球单位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至少提前五日、升放系留气球至少提前两日向升放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依法依规开展升放气球活动。
3.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升放气球资质单位在储运气体及充灌、回收气球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等有关规定,相关活动审批要及时在“中国气象局行政审批平台”提出申请,未及时开展审批工作的,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加强巡察,实施精准监管
各部门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协同等各种有效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旗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和惩戒,针对全国“两会”期间开展的升放气球活动要加强审批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防雷与升放气球风险隐患排查,持续提升安全监管的效率和效果,强化对重点地区的安全检查和巡查,形成闭环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