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管理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通过相关部门实地查看,国道G111线尼尔基至腾克路段道路存在安全隐患(见附件)。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按照旗委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职责职能按照隐患清单,请你单位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治理整改,现将问题整改治理工作任务予以交办。
一、落实整改责任
隐患整改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协调,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全面整改消除隐患,加快整改治理工作进度,尽快完成整改治理工作,确保,国道G111线尼尔基至腾克路段行车安全。
二、严格整改要求
隐患整治工作责任单位要落实包抓领导和责任人,按照“一隐患一方案”和“五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工作要求,按规定时限进行治理并销号。
三、及时督查验收
督办单位要及时掌握并上报整改治理情况,旗安委办将定期开展隐患整治督查督办,并予以通报。督办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结束后,整改责任单位要组织验收并报送旗安委办,经旗安委会审查合格后方可予以销号。
附件:《关于国道G111线尼尔基至腾克路段存在行车安全隐患排查建议整改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