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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2022年应急管理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自查报告

访问次数: 16 来源:应急管理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根据呼伦贝尔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我旗迅速按照“日常考核”细则开展自查工作。全旗积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莫旗旗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统筹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压实了我旗各乡镇、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全旗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抓落实,履职尽责。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安全生产工作

1.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旗委、旗政府、旗安委会多次召开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安委会全会以及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等相关会议,结合各时期不同特点,针对全旗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提前安排部署,推动工作落实。一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各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旗委、旗政府制定了《莫旗人民政府旗长、副旗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和《莫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重新梳理并明确各个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执行“三管三必须”原则,强化部门责任。二是在各级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旗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旗安委办积极安排、传达各级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共计印发文件86个。印发转办相关文件93个,督办函35个;组织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20次,督导职能部门,乡镇安全生产工作88次。

2.莫旗煤矿、非煤矿山工作落实情况。

煤矿:我旗现有煤矿企业2家,自2015年至今均处于停产停建阶段,旗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公安局等部门及属地政府建立了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机制,不定时巡查,严禁企业私自复产复工,部署煤矿领域监管各项工作,每月对煤矿巡查2次,严禁企业存在擅自复工复产行为,有效提高了安全监管水平。

非煤矿山: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强化企业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及时纠正偏差,提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质量。在建期间的非煤矿山,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巡查,严禁以建代采。加强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凡不符合相关程序和要求的,不予上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结果;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按期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非煤矿山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强化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加大检查督促力度,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达到100%,从业人员开展及时有效的培训。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评估+执法+服务”,对三家非煤矿山企业发现17条隐患,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建立“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超层越界行为,坚决遏制非法生产现象的发生。《内蒙古自治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抓典型案例,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真正起到惩处警示教育作用。经常性的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非治违”合力。严格落实整治期间聘请矿山方面专家对我旗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专家指出的问题,专门下发了整改通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整改。所有矿山已全部实行统一爆破和中深孔爆破,从根本上消除了爆破所产生的重大安全隐患。

3.道路交通工作落实情况。

持续开展“打非治违”、“扫黑除恶”工作,加大对客运集散地等重点地区的检查力度,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站外揽客、无经营许可从事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的驾驶员和运输企业;严厉打击不法分子从事拉客、倒客、欺诈等损害乘客权益的行为,大力整顿客运站及周边秩序,为广大乘客提供安全、可靠、放心的出行环境。

开展了“打非治违”超载超限专项行动,目前立案88件,其中重大案件备案11件。其中处罚无经营许可非法营运经营者11起,其他违法违规77件。共出动执法人352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53辆次,检查车辆1907辆次,检查道路运输企业4家次,受理许可35件,打击无经营许可非法营运车辆11起,普通程序立案77起,结案88起并公示。向18家企业下达整改通知18份,已整改落实完毕。

交通局联合公安交警开展打击货运超载超限专项行动5次,进一步规范莫旗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加强4家源头治超单位的管理力度,通过在源头治超单位、货运站场、砂场等货运集散地,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和公开信等,普及货物运输法律法规。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普通货运车辆即来即办,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重点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集中治理当前农村客运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压降农村客运安全事故风险。结合日常交管工作,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规划的具体内容,在全旗国省道、县乡道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对国省道平交道口、陡坡、弯路、交通标志、标线等各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共发现国省道平面道口隐患109处,县乡道隐患排查600余处,国省道平交道口全部安装警示灯整改完毕,实行闭环管理,整改率100%。县乡道坡路、弯路、交通标志、标线等各类设施不全的已向相关部门以书面形式上报限期整改。加强安全生产企业的源头管理作为日常重点工作,先后深入客运企业、出租车公司、液化气站、石油公司等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从源头上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带病上路行驶、超员超载、证照不齐全,安全措施不建全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不合格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情节严重的给予单位或领导行政处罚。

为规范我旗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管理,集中整治罐车运营中的各种乱象,提升罐车安全运营水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完成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任务。通过检查重点摸排全旗在用常压液体罐式车辆存量,对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情况进行检查,清理存在安全隐患的在用常压罐式车辆,要求企业规范新购置罐车准入标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情况。现阶段莫旗辖区内共一家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暂无常压液体罐车企业和常压液体罐式车辆。

强化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增强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重特大农机事故,加大专项整治力度,遏制群死群伤性农机事故,做好农用拖拉机粘贴反光标识工作。截止目前共开展农机执法检查64次,与公安交警联合开展执法4次,出动执法人员140人次,检查拖拉机70台次,纠正违规23人次,现场安全隐患整改46起,检查农机合作社及农机销售市场6家,发放宣传单320份,发放宣传册219本,为上路拖拉机免费安装反光贴238条。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作落实情况

危险化学品: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治理工作,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三年行动开始以来重点开展了七大专项整治行动,对全旗22家民营加油站的油罐区建设、配电、防雷防静电设施安装进行一次全面的复核。发现共93处不符合设计要求,已全部安排整改措施。开展控制危化品企业新建、改建项目审批工作,严格履行设施设计,对手续不全进行开工,严厉打击,并进行关停。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莫旗中达加油站从1月份至5月份下达了停产停业整改,并且履行三同时手续,全部符合条件后重新开业,同时还有两家加油站因延期换证不及时,下达了停产停业指令书,严格落实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执法机制,全旗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96家次,发现安全隐患247个,已全部整改完毕。立案6宗,共计行政处罚53500万。

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组织各监管部门学习危险化学品有关法律法法规,对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加油站安全重点检查指引培训,安排企业参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视频培训,充分发挥线上宣传和线下教有培训的双重作用,加大危险化学品和安全生产强化科技监管。通过深入集中整治,各企业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牢固、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和问题,不断降低企业的风险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全部下达执法文书,责令企业限期将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并要求企业形成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完成销号闭合,有力地促进了我旗危化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烟花爆竹:对全旗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3家长期零售店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于嘉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因库房被拆迁,不具备批发资质,已把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收回,只允许在长期零售店进行长期零售经营。进入烟花爆竹旺季,要求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等安全生产工作。两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零售企业旺季,根据市安委会、安委办要求,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妥善安排部署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制定并落实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方案,落实对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要求,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

5.危险废物工作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旗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生态环境环保工作实际,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并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危险废物安全生产检查的全过程。

我旗认真落实联动机制,加强督促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落实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响应机制;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全面摸清企业环境保护基本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主要原料、产品种类、数量、生产工艺和设备、产污环节、风险源、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成分及含量等是否有国家规定淘汰的工艺和设备,掌握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去向,特别是与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相关的情况;对园区内生产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针对存在的不同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全面检查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制,完善企业的基础信息,建立一厂一册环境管理制度,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6.燃气工作落实情况

深入开展燃气隐患排查,一是对全旗燃气公司和液化气站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共发现安全隐患问题23个,目前均已整改完成。二是已排查全旗餐饮用户178家,燃气报警器均具备,其他设施均属于安全使用,不存在安全隐患。三是开展全旗燃气用户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联合燃气企业,通过入户、电话回访等方式开展用户燃气隐患排查,共排查用户达到23880户,目前均正常使用,无安全隐患问题。

全面排查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醇基燃料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对辖区内从事醇基燃料、和使用醇基燃料市场主体进行地毯式摸底排查,全面掌握醇基燃料经营情况,建立监管台账,经排查莫旗无醇基燃料生产企业,3家经营醇基燃料企业,76家使用醇基燃料餐饮企业,无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对于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条件的我们将进行严格管理,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退出市场。

7.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呼伦贝尔市建局下发《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理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制动《莫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理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及工作职能分工,细化工作计划,采取质量技术服务工作人员日常监管和住建局专家组,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全面排查及1+1+2+1专班督查三方相结合的方式,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全力开展全旗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从2022年5月起,对全旗在建29个市进行10轮全方位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市政项目共发现隐患问题4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累计检查20次,共发现隐患问题370余条,发布整改通知书40份、停工通知书5份,约谈企业负责人 20人次,停工整改工地两个,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工作。

8.自建房领域工作落实情况

制定组织机构建立及方案,召开城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部署会议1次,领导小组推进会议1次,专题研讨推进会议3次。截止目前,已排查自建房屋43354栋(户),排查总建筑面积387.67万平方米,其中经营性自建房屋2334栋(户),排查面积达到46.62万平方米,其他自建房41020栋(户),排查总面积为341.05万平方米。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27户,其中25户为农村自建房,2户为城镇自建房。已全部完成鉴定,其中鉴定结果B级的有15户,C级的有1户,D级的为13户,根据鉴定结果,已责令属地政府进行整改销号,截至8月初13户C、D级用户已全部建立安全监管措施,并整改完成。

9.工贸领域工作落实情况

莫旗安委办印发了《关于转发<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莫应急字〔2022〕59号),对全旗有限空间和高处作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照专项整治内容深入查找自身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确保自查的隐患问题全“清零”,建立专项自检自查档案。对外包工程、危险作业环节按照《莫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莫旗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各涉及到的部门行业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处罚1家企业,给与停产停业并处罚金25000元。

我旗不涉及钢铁、铝加工,粉尘涉爆企业3家,(粉尘涉爆均在10人以下),目前已完善3家涉爆粉尘企业的《企业基础台账清单》。现3家涉爆粉尘企业自查自改已完成。按照《呼伦贝尔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对我市3家粉尘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目前已检查3家,均已按照“粉6条”完成自查自改工作。

10.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推动了企业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制定完善了企业分级分类隐患监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制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制定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安全险公告制度在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发放岗位风险,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进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治理、报告、销账闭环管理。

(二)消防工作

1.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消防单位消防工作落实情况

我旗严格落实上三级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持续推进“119宣传”三年整治、冬春火灾防控等专项行动。2022年内对全旗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消防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截止目前共开展实战演练42次,与社会单位联勤联动演练16次,六熟悉30次,修订预案30份,水源普查2次,共普查消火栓40个,水鹤39个,发现损坏水鹤5个,大队正在组织维修。大队今年新建2座消防水鹤建设任务,并已验收完毕。

全面提升消防监督执法效能,大队着力深化消防“放管服”改革,简化消防业务办理流程,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截止目前,大队共检查社会单位234家,发现隐患207处,整改隐患173处,下发处罚决定书22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2份,责令停产停业8家,罚款人民币18.2万元。存在的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1.以学促改,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应急能力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科学防范,查疏补漏、立行立改,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切实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汲取经验,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

根据工作要求,我旗成立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减灾委员会,减灾委办公室每年及时更新各专项灾害指挥部成员单位信息,厘清部门职责,建立长效机制;发布了《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能和职责分工,修订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预案应急演练,涉及防震减灾、防汛防火、预防暴风雪等众多领域。全年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

3.加大宣传,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

每年以“5.12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11.9消防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以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活动,全力推进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六进"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电视台、流动宣传车、悬挂条幅、大屏幕等新媒体方式进行一系列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充分调动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强化了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使防灾减灾知识得到了大力普及。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质量,社会公众的综合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加强防汛救灾宣传。综合运用广播、电视、微信、宣传车等多种形式,结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宣传月”宣传普及防汛避险知识,发放宣传册50000余份,引导群众重视并做到主动避灾。加强对沿河周边群众尤其是中小学生、养殖户、外来包地户的安全管理教育,在危险河段入口处和水毁道路桥梁设置明显的警示牌,严禁汛期到河道中间生产作业、游泳、玩耍、戏水,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4.各级联动,细化防灾减灾救灾责任

根据应急管理部联合相关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全国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我旗灾害信息员数据已全部更新, 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选取一名灾害信息员,全旗灾害信息员共255人。建立旗,镇(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了“三级联动”灾情报送体系,确保救灾减灾责任细化到各个方面、贯彻到各个环节;熟悉并严格落实《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加强灾情管理工作,及时汇总上报灾情。

(四)应急体系建设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加快健全我旗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问题,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根据呼伦贝尔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白海林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上的讲话要求,各旗市区政府要在所辖苏木乡镇、行政村设置专职安全监督员,旗安委会特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行政村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和行政村设置专职安全监督员。

旗委、政府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照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自治区53条、呼伦贝尔市55条具体落实举措,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原则,始终不渝的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旗委、政府相关会议精神,4月3日制定并印发了《莫旗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4月13日举办了“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培训会”;严格落实《方案》要求,现已开展督导检查次数1581次,检查企业家数4256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733条,已整改1733条,全部整改完毕。2022年6月下旬满洲里市应急管理局到莫旗交叉互检检查企业4家,发现隐患21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4份,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成。6月末,旗应急管理局到额尔古纳市进行执法互检;安全生产督导检查5次,给各乡镇发送函告14份。

城镇燃气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我旗扎实开展城镇燃气百日攻坚行动,切实提高行业安全管理水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一是燃气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情况。通过企业自查、行业抽查、专家检查等方式全面开展工作,对全旗6家燃气企业,全面开展排查工作,重点查看企业燃气经营许可、人员上岗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设备运行及维护等方面存在问题。二是燃气用户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根据自治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6月中旬开展全旗燃气用户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联合燃气企业,通过入户、电话回访等方式开展用户燃气隐患排查,主要对用户安全报警装置、燃气罩、管道等设备进行检查,共排查用户达到23880户,均正常使用无安全隐患问题。三是燃气供应用户排查工作情况。重点排查燃气使用是否规范,阀门、软管、瓶装、报警器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已排查全旗餐饮用户178家,燃气报警器均具备,其他设施均属于安全使用,不存在安全隐患。四是燃气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按照市政府关于成立燃气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专班通知要求,成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工作专班,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各职能部门沟通协作能力,对全旗1家燃气公司和4家液化气站开展2轮安全隐患排查,共发现安全隐患问题23个,目前均已整改完成。

二、特色亮点

(一)全旗各乡镇和行政村设置专职安全监督员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监管原则和“夯实基础、筑牢防线”的要求,全旗每个乡镇、行政村设置一名安全生产监督员,负责协助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履行本乡镇、本行政村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二)举办“全市2022年度防汛抢险演练”

由市防指主办,莫旗防指承办的“全市2022年度防汛抢险演练”拟于6月下旬在莫旗尼尔基镇举办。各旗市区防指,市水利、气象、水文、住建部门相关领导和业务人员赴现场观摩学习。扎兰屯市、阿荣旗、鄂伦春旗派出消防救援、森林消防、当地综合救援队伍参与演练。

三、存在的问题

应急和执法力量不足。二小微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三是应急管理部门防灾减灾救灾经费短缺。四是莫旗没有专门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储存物资困难。五是物资储备种类、数量还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及努力方向

一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莫旗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责任,强化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制度到位。

二是推行安全生产包联督办制度。整合全旗工作力量,对旗内各类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进行分片,安排各部门领导带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完成全旗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不迁就,从严查处不留情,有力强化整改薄弱环节,排查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树立执法先行、执法开路的理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联合执法,集中打击长效机制,加大事故处罚力度。

四是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民航、建筑施工、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强化隐患整改力度,加大各项监控措施,积极改进安全工作方法,把安全工作重心下移,树立危机意识,提高安全工作水平。

五是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加强监测预警,推动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共享深入一线,解决受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困难,建全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及时储备防汛救灾物资,高质量完成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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