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住建局、应急管理局、通用机场:
为深刻吸取阿拉善盟新井煤业有限公司“2·22”坍塌事故教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呼安委会字〔2023〕2号),并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呼安委会字〔2022〕17号)安排,第五督导检查来我旗进行督导检查,根据《关于全市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要求你们履职尽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办整改。
一、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莫旗奥德燃气公司
1.未建立“车辆伤害”风险辨识;
2.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与风险辨识不相符;
3.风险辨识清单中管控措施不全,应为5项管控措施(工程技术、管理、教育培训、个人防护和应急处置);
4.罐区内消防水泵出水口被积雪覆盖,消防水带长度不能满足现场需求。
(二)呼伦贝尔日冕热力公司
1.主控室应配备正压呼吸器和有毒可燃气体检测仪。
(三)莫旗山鑫矿业公司
1.安全制度中缺少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中缺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等职责;
3.未制定本单位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4.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与部分实际教育内容不符;
5.场区未实行封闭管理,存在外来人员误入发生事故隐患;
6.矿坑内和变压器均无安全警示标识;
7.矿坑北台阶未按设计要求治理。
(四)莫旗通用机场
1.配电间内大厅和办公楼配电柜入线口未按要求封堵,存在触电短路隐患;
2.弱电间及USP间内摄像头未投入使用;
3. 火灾报警系统不能正常使用;
4.航站楼值班室门口墙体纵向开裂,需要加固后使用;
5.航站楼紧急疏散标志安装不规范,位置偏高。
按照市领导和旗安委会主要领导指示要求,请你们高度重视市督导组反馈意见,立即抓好落实,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并于2023年3月13日前将整改报告、整改完成的相关佐证材料和验收材料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至旗安委办,由旗安委办统一报送市安委办和旗安委会主要领导。(政府二号楼9027,15374709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