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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党支部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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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莫旗残疾人联合会党支部工作计划

党支部书记:郭萍萍 根据旗委、旗政府、组织部、工委部署和要求以及呼伦贝尔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相关文件,结合我会工作实际,特制定《2023年莫旗残疾人联合会党支部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2023年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二十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将学到的会议精神运用到日常中,提升本单位党建辨识度,为实现莫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证。二、主要内容(一)、强化理论武装,不断引导党员干部坚定“四个自信”1、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二十大会议精神学习宣传,组织党员干部自学培训。按照统一部署,落实“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持续推进“三会一课”持续化、制度化、规范化。突出理想信念教育,通过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培训、“专题党课”、“学习强国”等学习教育载体,筑牢党员干部思想根基。2、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利用有声课件开展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读本的学习,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统观念、问题导向、为民情怀、务实作风,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加快推动保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群众解难题”专题实践,切实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3、组织七一、十一、党的各项学习庆祝活动。精心准备、积极组织党员干部热情讴歌党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增强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使命感和荣誉感,凝聚永葆初心、砥砺奋进的强大动能。(二)、强化制度执行,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4、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主线,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认真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的落实,切实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用活。推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政治生日等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上好高质量党课。5、强化党内民主监督。深化党务公开,健全和落实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党组织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等制度,为落实党员民主权利提供保障。6、推进党务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全面贯彻“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要求,强化党务干部能力建设、管理考核和激励关爱。严格执行《条例》规定,选优配强党务干部,积极参加各类专题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发挥优秀党务干部示范带动作用。(三)强化队伍建设,锻造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7、扎实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对标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搭建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舞台,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综合业务能力和服务效能,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人民满意的党员干部队伍。并增强党员干部忧患意识和斗争精神,不断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8、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党员发展程序,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抓严抓细抓实经常性管理监督工作,定期开展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研判。进一步严格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9、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和创先争优活动,使党员始终保持充满活力的先进性,在工作中吃苦在前,带头在前。同时,结合自身工作业务特点,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营造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持续开展与旗内其他单位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坚持以现有党建服务品牌为基础,持续推动品牌培育打造,努力提升品牌效应。(四)坚持深度融合,汇聚奋斗“十四五”的强大动能10、深入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旗委各项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党员干部弘扬红船精神,以品牌创建为抓手,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五)坚持系统观念,推动党的建设现代化11、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落实一岗双责,打造“明责、履责、考责、追责”闭环链条。建立落实“党建责任清单”,严格实施“述职评议”。12、持续推进作风效能建设。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广泛深入进行经常性纪律教育,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市、旗相关规定深入落实。三、活动安排(一)继续深化十九届历届全会、二十大会议精神学习教育。以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学习,组织专题研讨,每名党员至少撰写心得体会1篇。(二)每年最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范围为全体职工。(三)开展围绕七一、十一、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庆祝活动,以庆祝节日为主题,加强党性教育,促进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采取专题党课方式,进行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等学习。二是组织党员干部打卡红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通过采取重温“入党誓词”、参观红色景点等形式,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踏实履行职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以“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主题党日活动每月一次,开展时间不定。(五)党员大会每月一次,时间不定;党课最少2次。(六)意识形态教育一年最少开展2次,时间定于4月和10月的中旬;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开展时间为2月下旬。(七)按照工委下发的必学科目开展日常学习,时间不定。四、学习计划学习时间 学习内容2023年1月 国家主席习近平二〇二三年新年贺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的讲话要点

2023年2月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5月28日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

2023年3月 习近平:切实加强基础研究务实科技自立自强根基(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讲话)李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征程上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全国两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2023年4月 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告《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2021年5月22日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9年11月29日修订)2023年5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新时代党和人民奋进的必由之路2023年6月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6年7月8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章程》

2023年7月 《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2021年6月26日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年5月6日起施行)2023年8月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2020年7月13日发布)

2023年9月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2017年11月30日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16年11月2日实行)

2023年10月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6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7年7月1日修改)

2023年11月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2020年12月25日发布)

2023年12月 《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0年3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以会议召开时间确定 其他学习会议精神以各项会议召开时间开展上级临时下达的其他学习任务

对标对表新时代机关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使命任务和“走在前、作表率”要求,紧扣奋力打造“最强支部”的创建成果,全力推进“模范机关”建设,着力锻造堪当现代化建设重任党建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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