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加强村帐乡代管工作,我们对该村财务2022年第三季度进行了审计,我们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农村财务审计条列》《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财务管理制度》及旗委旗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工作,保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是该村的责任,现将审计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有关处理建议汇报如下:
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收支情况
一.总收入:65077.65元
1.上年结转余额:340.65元
2022年第一季度经费 20000.00元
2022年第二季度经费 20000.00元
綦玖春垫付差旅费 16687.00元
李汉奇垫付差旅费 8050.00元
二. 总支出:59497.00元
1.管理费用:46653.00元
其中:办公费;9135.00元
差旅费;34000.00元
电费:2000.00元
网费:200.00元
治保服装款: 1318.00元
2.其他支出:6594.00元
其中;疫情防控燃油费 5690.00元
疫情防控物资 904.00元
付刘闯往来垫付款: 6250.00元
本季度结余:5580.65元
结转下季度:5580.65元
村书记签字:李汉奇 被审计单位意见
村主任签字:綦玖春
村文书签字:赵连民
村监督委员会签字:田振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