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加强村帐乡代管工作,我们对该村财务2020年第三季度进行了审计,我们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农村财务审计条列》《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财务管理制度》及旗委旗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工作,保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是该村的责任,现将审计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有关处理建议汇报如下:
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收支情况
一.总收入:64351.5元
1.上年结转余额:251.5元
2020年第一季度经费 20000.00元
2020年第二季度经费 20000.00元
3. 内部往来:24100.00元
綦玖春垫付差旅费 24100.00元
二. 总支出:55860.00元
1.管理费用:47360.00元
其中:办公费;12190.00元
差旅费;34570.00元
电费:600.00元
2.其他支出: 3800.00元
其中;燃油费 3800.00元
----电脑 4700.00元
本季度结余:8491.5元
结转下季度:8491.5元
被审计单位意见
村书记签字:李汉奇
村主任签字:綦玖春
村文书签字: 赵连民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