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加强村帐乡代管工作,我们对该村财务2020年第二季度进行了审计,我们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农村财务审计条列》《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财务管理制度》及旗委旗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工作,保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是该村的责任,现将审计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有关处理建议汇报如下:
2020年第二季度财务收支情况
一.总收入:51701.5元
1.上年结转余额:251.5元
2020年第一季度经费 20000.00元
2020年第二季度经费 20000.00元
綦玖春垫付差旅费 11450.00元
二. 总支出:38320.00元
1.管理费用:30860.00元
其中:办公费;8540.00元
差旅费;21920.00元
电费:400.00元
2.其他支出:2760.00元
其中;燃油费 2760.00元
----电脑 4700.00元
本季度结余:13381.5元
结转下季度:13381.5元
被审计单位意见
村书记签字:李汉奇
村主任签字:綦玖春
村文书签字: 赵连民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