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党务公开 > 信息浏览

2023年莫旗民政局党支部工作计划

访问次数: 6 来源:民 政 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为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工作,按照呼伦贝尔市《党支部工作计划报批制度》,莫旗机关工委安排部署,莫旗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党支部基本情况

莫旗民政局党支部正式党员11人,在职党员11人,退休党员0人。严格执行按期换届规定,于2021年8月28日已换届完毕,不存在延期超过一年未换届的情况。党支部设支部委员会,支部书记由民政局党员负责人担任、支委健全。

二、2023年工作计划

(一)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

莫旗民政局党支部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形成局党组领导班子带头学示范效应,以每周五局党支部集中学习日与党员干部日常自学相结合,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抓好思想建设工作,把思想政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各股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莫旗民政局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引导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充分体现出支部就是一个堡垒,党员就是一面旗帜。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发展新党员情况,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等需要支部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支委会每月召开1次,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知识和决议,研究支部日常工作安排,组织发展新党员的培训教育等;党课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以党的二十大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基本教材,结合工作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性修养、党风党纪及理想宗旨教育。

(三)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根据中共莫旗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民政局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联系实际查摆问题,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做好会前准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计划以党员大会形式召开,要求党员干部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客观公正开展民主评议,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四)主题党日活动

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一次,在“七一”“十一”及专项学习活动月等时间节点,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系列主题活动。继续深化党的二十大及相关会议精神,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党性教育,促进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以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学习、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踏实履行职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发展党员

莫旗民政局党支部目前已有入党申请人1名,计划于2023年3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已有入党积极分子1名,于2023年4月培养考察满一年,届时将按照发展党员规范,召开支委会研究会议,考察工作、思想情况,筹划是否进一步列为发展对象,于当年接收为预备党员。

(六)思想政治工作

持续深化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抓好党的二十大及相关会议精神学习宣传,组织党员干部自学培训。按照统一部署,落实“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持续推进“三会一课”持续化、制度化、规范化。突出理想信念教育,通过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培训、“专题党课”“学习强国”等学习教育载体,筑牢党员干部思想根基。

(七)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监督

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党员发展程序,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做好党员干部积分考核考评管理,重视和加强青年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注重发挥支部职责,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事先听取党支部意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抓严抓细抓实经常性管理监督工作,进一步严格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八)联系服务群众

进一步完善党的群众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经常深入群众,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经常开展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活动,积极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党员帮扶困难群众及形式多样的便民、利民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九)党内激励关怀

进一步落实党内激励帮扶工作制度,关心关爱因公伤残党员,帮助生活困难党员解决实际问题。民政局党支部建立健全完善有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帮助离退休干部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制定帮扶办法,严格按照帮扶工作要求,确定帮扶范围、帮扶标准,明确帮扶资金的筹措、组织帮扶工作流程。

(十)意识形态工作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局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形成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切实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性修养,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坚定政治立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旗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十一)党风廉政建设

切实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两次,对党建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责任。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和能力,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莫旗民政局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专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开展廉政专题学习、局党组(支部)书记带头讲党风廉政党课,以案促改,积极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并召开专项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整改巡察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十二)党支部自身建设

强化党内民主监督。深化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要事项票决制,完善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强化党务干部能力建设、管理考核和激励关爱,选优配强党务干部,积极参加各类专题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发挥优秀党务干部示范带动作用。扎实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综合业务能力和服务效能,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人民满意的党员干部队伍。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员始终保持充满活力的先进性,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营造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结合“模范机关”创建,深化拓展“机关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持续推动品牌培育打造,努力提升品牌效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分享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