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公布莫旗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汇报的事项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莫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ldw.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莫旗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旗党政大楼4019室,邮编:162850,电话:0470—4626347)。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莫旗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乡村振兴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保密原则,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公开目录的修订、信息的更新以及归档备案工作,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稳定开展。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2年,乡村振兴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累计110条,其中:
通过《呼伦贝尔市政务信息》、《莫旗人民政府网》等主要载体,公布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库(包含民委、发改、水利、京蒙等项目)公示公告、衔接资金分配方案公示公告、项目变更公告等37条。
召开乡村振兴调度会、工作会、座谈会、下乡督导等部门动态73条。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要求, 我局接受社会公众上门或电话咨询达50多人次。其中电话咨询及答复40余次,接待来访和求助10余人次,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防贫保险、脱贫户政策补贴、衔接资金项目情况等。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保密审查机制执行,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旗人民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优化栏目设置,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二是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的通知》(内政公办字〔2020〕1号)文件精神,开展公文属性标注及公开发布情况日常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三是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规的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2022年至今没有发生泄密事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
莫旗乡村振兴局将莫旗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由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为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获取渠道,着力打牢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支撑和平台。同时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依托莫旗政府门户网站、莫旗乡村振兴局公众号发布各类公开信息。
(四)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为确保乡村振兴局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刘仁庆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郭强、郭臣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公开了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旗乡村振兴局对《政务信息发布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莫旗乡村振兴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莫旗乡村振兴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12种制度进行了完善,确保了乡村振兴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提高公开质量,强化考核机制。2022年,我局在重点环节上有所突破,加大了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力度,确保了公开内容的真实可靠性。在制度规范方面,严格执行以制度管人管事,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及旗政府制定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措施,不允许出现违反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以及我旗有关政务公开政策规定的事件,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年终考核挂钩。
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内务管理。2022年,我局在信息公开方式上有所拓展,建立了工作微信群、公众号,增加了信息公开渠道。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莫旗人民政府网、工作微信群、公众号等方式和渠道公开。在对外公开的同时,积极做好局内公开事务,公开内容包括机关内部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干部任用、财务收支等重要事项,增强机关内部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极大地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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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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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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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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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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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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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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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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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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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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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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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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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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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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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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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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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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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予以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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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不 予 公 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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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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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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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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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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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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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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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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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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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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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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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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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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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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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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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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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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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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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不 予 处 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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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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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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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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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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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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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其 他 处 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0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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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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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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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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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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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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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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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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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莫旗乡村振兴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比往年有所突破,但与旗委、政府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政府网站专职工作人员缺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对业务不熟练,信息公开不及时等。
针对以上问题,莫旗乡村振兴局加强对专职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加大业务知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我局公开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莫旗乡村振兴局严格按照《莫旗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结合我局业务工作实际,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好发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加强宣传,提高政务公开意识。 一直以来,我局都把政务公开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全局工作的始终,及时传达自治区、市政务公开工作精神,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结合各项创建活动,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学习,采取有效形式,对干部职工开展了包括政策法规、职业道德在内的政务公开理论学习,有效提高了全局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干部职工的依法办事意识得到充分提高。
提升数字化、集约化水平,加强平台建设。按照上级要求,扎实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建立“12345”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具体分管和承办人员,建立相关管理办法及绩效考核制度,同时明确办理流程、及时响应。截止目前,收到群众投诉、咨询、求助等1件,已办结1件。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2022年,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负责各自领域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同时,依据政务公开年度任务分解,划分责任部门,落实责任领导,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022年度莫旗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继续加强领导,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通过网站、会议、图板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莫旗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单位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