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基镇、汉古尔河镇、登特科镇、宝山镇、西瓦尔图镇、阿尔拉镇、塔温敖宝镇、腾克镇、额尔和乡:
2006—2009年,莫旗实施农村能源户用沼气工程,由于自然灾害,年久失修,加之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我旗户用沼气池几乎全部报废,停止使用。为防止农村能源户用沼气池造成安全事故,根据市农牧局要求,应督促各沼气户采取填埋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工作完成后,以村为单位将排查情况逐级上报,全部填埋的提交“不存在安全隐患”的书面说明。存在安全隐患的,加强防范,抓紧整改,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此函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一键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