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全旗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工作,按照莫旗纪委《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以案促改工作方案》要求,针对我旗农村“三资”管理薄弱,部分村未有或“三资”管理台账不健全、不规范不按程序或违规违法处置“三资”,存在财务管理混乱,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不规范、处置不公开透明等问题,开展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以案促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乡镇按照任务清单(见附件)内容开展“三资”问题整改工作,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学习培训,将学习培训情况以简报的形式报送莫旗农村经营指导与产业服务中心(可报PDF版)。
二、各乡镇指导各村集体开展“三资”清查“回头看”工作,资产清查要以会计账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与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逐笔逐项清理。清查和问题处理结果,及时进行张榜公布和账务调整,并报乡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备案。
三、各乡镇“三资”管理工作,经莫旗农村经营指导与产业服务中心检查完的10个乡镇,在2023年3月20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及相关作证材料报送农村经营指导与产业服务中心;杜拉尔乡、阿尔拉镇、登特科镇、奎勒河镇、红彦镇开展自查,2023年3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整改报告及相关整改作证材料报送莫旗农村经营指导与产业服务中心(以上报告均盖乡镇政府公章)。
联系人:魏晓虹 联系电话:13948302499
此通知
附件: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以案促改工作任务清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