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重要通知 > 信息浏览

呼伦贝尔市商务局 2023年第一期政府消费券发放实施方案

访问次数: 6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为提升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挖掘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品市场繁荣,呼伦贝尔市商务局联合中国银联内蒙古分公司,依托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平台,整合政府和企业资源,多方投入,联动宣传,共同开展政府性消费券发放活动。

一、活动主题

活力呼伦贝尔·乐享品质消费

二、活动时间及范围

活动时间、活动范围、资金配比等依实际情况和市场变化调整执行。

(一)活动时间

1.通用券:

通用券分3轮投放,领取及使用时间2023年3月23日10:00至2023年3月29日24:00、2023年3月30日10:00至2023年4月5日24:00、2023年4月6日10:00至2023年4月12日24:00。

2.汽车购置补贴:

汽车购置补贴申领时间2023年3月23日10:00至2023年4月12日24:00。

对购车时间在2023年3月16日00:00至2023年4月12日24:00之间(以购车发票为准)的补贴申请予以审核发放,名额有限,先到先得,用完活动提前结束。

汽车购置补贴券使用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24:00。

3.家电立减活动:

家电立减活动时间2023年3月23日10:00至2023年4月12日24:00,名额有限,先到先得,用完活动提前结束。

具体时间以资金市级使用情况为准。

(二)活动范围及相关要求

与广大市民生活紧密相关的百货、商超、餐饮、住宿、家电、汽车、加油站等在呼伦贝尔市内(不包括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注册的商贸企业,开通银联二维码完成审核登记后均可参与。

(三)资金来源

本次活动共计投入380万元,其中呼伦贝尔市政府投入300万元,银联20万元,邮储银行20万元,家电企业40万元。其中通用券100万元,汽车购置补贴80万元,家电立减活动200万元。通过银联云闪付APP,采取线上投放抢券消费、消费刷卡立减、云闪付二维码支付立减、消费后补贴四种方式。

(注:通用券由银联出资配合超发10万元,最终超发核销金额至多10万元。除上述投入外,银联还会在当地开展其他消费促进活动,投入金额以最终活动结束数据为准)。

三、活动组织形式

(一)参与对象

手机GPS定位在呼伦贝尔市地区的云闪付APP用户。

(二)参与商户

凡是在呼伦贝尔市内(不包括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注册的商贸企业,开通银联二维码和银联云闪付APP,完成审核登记后均可参与。

(三)活动方式

1.通用券:

通用券可用于百货、商超、餐饮、住宿、加油等,以云闪付APP为平台发放,商家需确认已开通银联二维码受理,符合活动要求,进行优惠券商品配置,并配合银联完成活动测试。消费者可以在云闪付APP上领取通用券,通用券仅限线下到店使用。

2.汽车购置补贴:

活动期间购车消费者,可依据相关资质到云闪付小程序上申领补贴券。在云闪付小程序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购车发票、身份证原件、行驶证等资料进行申领,审核通过后将汽车购置补贴券发放至购车人本人实名云闪付APP账户中。

3.家电立减活动:

用户需线下到指定门店出示622810、622811、625919、622812、628310、622835开头的邮储银行信用卡刷卡参与或云闪付绑定622810、622811、625919、622812、628310、622835开头的邮储银行信用卡出示付款码参与活动。

(四)领取方式

下载APP“呼伦贝尔mall”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呼伦贝尔mall”进入商城注册会员,首页点击政府消费券板块跳转至云闪付进行领取。

(五)消费券设置

1.通用券:

(1)面值及发放计划:

政府资金100万元,设置20元、40元、100元三种面值的消费券,用于百货、商超、餐饮、住宿、加油,采取投放抢券消费的方式。

面值20元通用券(消费满100元可用)1万张,共20万元;

面值40元通用券(消费满200元可用)1.25万张,共50万元;

面值100元通用券(消费满500元可用)0.3万张,共30万元。

(2)通用券发放金额具体如下:

券别

发放时间及金额(万元)

3月23日10:00

3月30日10:00

4月6日10:00

通用券(百货、商超、餐饮、住宿、加油)

面值20元券(消费满100元可用)

10

10

根据前两轮承兑情况对第三期进行调整,以最终函件为准。

面值40元券(消费满200元可用)

25

25

面值100元券(消费满500元可用)

15

15

小计金额(万元)

50

50

(第一轮发放政府金额50万加银联超发10万,第二轮发放政府金额50万加银联超发10万剩余金额,第三轮根据前两轮政府剩余金额加银联剩余金额进行配置。)

2.汽车购置补贴:

本次汽车购置补贴共计80万元,其中70万元用于新车补贴,10万元用于二手车补贴。

(1)汽车购置补贴标准:消费者购置新车价值在1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2000元,消费者购置新车价值在15万元(含)以上补贴3000元;消费者购买二手车价值在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300元,消费者购买二手车价值在5万元(含)以上补贴500元。

(2)具体金额活动分配:

类别

发放金额(万元)

发放名额(个)

汽车购置补贴

新车补贴3000元

30

100

新车补贴2000元

40

200

二手车补贴500元

4

80

二手车补贴300元

6

200

小计

80

580

3.家电立减活动:

政府、银联、银行、家电企业联合促消,其中政府出资120万元、银联出资20万元、邮储银行出资20万元、家电企业出资40万元,总计200万元。采用消费刷邮储银行信用卡立减方式或云闪付绑定邮储银行指定卡BIN的信用卡出示付款码立减方式。每笔立减金额以:政府、银联+邮储、家电企业,3:1:1的出资进行补贴(注:其中银联及邮储共同承担的部分优先核销邮储银行,待邮储银行资金使用完成后启用银联资金)。

(1)家电立减补贴标准:一次性采购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5000元(含)至10000元(不含)的补贴500元,政府承担300元,银联、邮储银行承担100元,家电企业承担100元;10000元(含)至20000元(不含)的补贴1000元,政府承担600元,银联、邮储银行承担200元,家电企业承担200元;20000元(含)以上的补贴2000元,政府承担1200元,银联、邮储银行承担400元,家电企业承担400元;

(2)家电企业:稳定运营3年以上、营业面积1000㎡以上的综合性家电企业,拥有10个以上国内外一线品牌入驻,近三年企业无违规经营和失信行为。

(3)具体金额活动分配:

类别

发放金额(万元)

发放名额(个)

家电立减活动

补贴500元

50

1000

补贴1000元

70

700

补贴2000元

80

400

小计

200

2100

(六)使用规则

1.通用券在活动期间内限时限额发放,每人每轮每种面值仅限领取及使用一张消费券,领完为止。

2.家电立减活动期间每人每档补贴可参与一次,名额有限,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3.汽车购置补贴券可用于百货、商超、餐饮、住宿、加油等消费和储值。

4.经呼伦贝尔市商务局确认可参加本次活动的商家。

  1. 政府消费券及活动名额不可提现,不可转赠,不可售卖。

6.使用政府消费券或参加活动后,发生全额退款时,仅退还用户实际支付金额部分,且该券及活动资格自动失效。

  1. 本方案可以根据活动执行效果,对优惠力度、政府消费券名额、使用规则、有效期和使用限制等优化调整,由呼伦贝尔市商务局以函件方式通知中国银联内蒙古分公司。

四、黄牛防控

(一)用户

本次活动将采用单设备、单卡号、手机号、GPS定位等技术手段进行限制。

(二)商户

本次活动商户由呼伦贝尔市商务局指定的当地重点优质商户参加营销活动。中国银联内蒙古分公司应积极配合,共同对营销活动中的黄牛套利行为予以防控,活动期间如遇短时间大规模套利等情况,双方应第一时间积极磋商应对方案,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事件的调查及处置。

五、工作安排

(一)呼伦贝尔市商务局与中国银联内蒙古分公司、邮储银行和家电企业签署政府消费券合作协议。

(二)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相关公众号对外发布活动公告,告知商户及市民参与方式,引导商家与中国银联内蒙古分公司完成相关测试活动,并督促商户做好活动前期准备工作。

(三)中国银联内蒙古分公司负责准备宣传物料,并将发放消费券宣传海报发放至各商户,完成宣传物料布放及收银员培训等服务工作,同时指导商户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宣传推动作用,形成促进消费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通过报纸、广播电台、电视、网络媒体、自媒体等,广泛发布发放消费券活动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参与活动和体验,运用好抖音、快手等新平台策划相关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各旗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市场监管

参加活动的企业要坚持诚信经营理念,保障商品品质,兑现消费承诺,做好售后服务,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畅通维权渠道,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通过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意愿与消费信心,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落实安全责任

为保障活动安全有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关部门要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到位。明确参与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对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消防等设施完备。要强化督促检查,制定应急预案,严防哄抢、踩踏等恶性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企业)

 

 

呼伦贝尔市商务局        

2023年3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分享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