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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调解化纠纷 当庭履行暖民心

访问次数: 3 来源:法 院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案结事了”是法官审理每一起案件追求的最终目标,是彻底解决当事人纠纷的根本标准。“当庭履行”作为案结事了的一个重要标志,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审判效率、缓解执行压力具有积极的意义。2022年7月5日,莫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了一起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原告因腿不舒服去被告保健中心按摩,按摩过程中原告称疼痛加剧无法行动,后经医院诊断为股骨颈骨骨折,原告遂将被告保健中心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该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就该起案件多次组织双方调解,而被告称原告因自身疾病导致骨折,与被告按摩行为无关。双方分歧较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后原、被告双方均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原告构成九级伤残,同时“参与度”的鉴定为各承担50%的责任。承办法官依据该两份司法鉴定意见书,再次组织双方调解,用“法、理、情”相融合的方式与双方进行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被告保健中心一次性给付原告11万元,并当庭履行完毕。至此,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得到顺利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莫旗人民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及时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殷切期盼。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消除隔阂,定纷止争。对于有调解基础的案件、有可执行内容的案件,第一时间调解,劝说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让调解更显成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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