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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司法协同 两岸共建绿水青山

访问次数: 4 来源:法 院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唯江上之清风,山间之明月,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身处嫩江流域一江两岸上的莫旗人民与讷河市人民一同享受着母亲河嫩江带来的丰饶。同时两家法院也担负嫩江流域环境资源治理责任。

2022年以来莫旗人民法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高院与黑龙江省高院联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先后与黑龙江省嫩江市、讷河市两家人民法院建立嫩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域司法协作体系,近日,莫旗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团队,前往讷河市人民法院,开展了环境资源审判座谈会。

 

 

 

此次座谈会就环境资源审判涉及的多项专业问题,两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的审判人员进行深入交流。重点沟通围绕讷河市人民法院采用七人合议制,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及讷河市人民法院在涉及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合同纠纷相关法律问题探讨,这次良性互动体现了推动两岸跨域环境司法协作的重要意义。    

 

                          

建立环境司法协作机制不仅有助于环资审判干警开阔视野、完善知识结构,更为建设我院复合型专业化的环资审判队伍助力,两岸法院共饮一江水,合力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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