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根据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相关部署要求,现就开展好2022年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旗委旗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内容
2022年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旗范围内开展。
(一)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讲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向乡镇(街道)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三)注重总结经验做法,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题宣传。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各级主流媒体、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设置专题专栏,充分报道三年来专项整治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总结宣传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好的经验做法,鼓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扩大整治效果传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曝光,安全生产月期间要曝光一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形成舆论声势。要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加大正面宣传和反面典型曝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自6月至12月,开展好“安全生产万里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要围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安全生产若干措施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旗应急管理工作部署、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以及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有力举措、进展成效和亮点工作进行集中报道,宣传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好经验好做法,展示工作成效,推广制度成果,各乡镇、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结合以上要求,做好有关经验总结和亮点宣传。
(六)开展好启动仪式和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日,旗安委办将举办“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宣传启动仪式,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6月16日,全旗将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地区和行业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要邀请有影响的公众人物、行业专家、媒体人员等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各类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七)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强化双基工作。旗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督促各部门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通过典型引领、经验交流等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要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社区网格员、灾害信息员、安全志愿者等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要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内容,制定活动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门力量,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督导检查。
(二)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及时推出系列宣传报道。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平台,创新载体,多管齐下。充分利用重要场所、重点区域等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和口号,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在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传播力、影响力。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系列宣传活动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于每周四报送活动信息至旗安委办,重要信息随时报送。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于5月30日将联络员推荐表(见附件1)报送至旗安委办,并加强信息交流和跟踪调度,力争做到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有创新。
请各乡镇、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7月1日前将本乡镇、本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告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旗安委办。
联系人及电话:邵峰慧 4686586
邮箱:mqanjianju@163.com
附件:1.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3.莫旗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工
作方案
4.2022年莫旗“安全生产月”“6.16”咨询日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