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旗安全生产工作在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及上级安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旗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批示指示精神,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旗委旗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超前谋划、狠抓整改、推进落实,狠抓责任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突出重点行业监管,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确保全旗安全生产稳定。
一、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一)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旗委、旗政府、旗安委会多次召开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安委会全会以及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等相关会议,结合各时期不同特点,针对全旗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提前安排部署,推动工作落实。一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各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协助旗委、旗政府制定了《莫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重新梳理并明确各个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执行“三管三必须”原则,强化部门责任。二是在各级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旗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旗安委办积极安排、传达各级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共计印发文件86个。印发转办相关文件93个,督办函35个;组织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20次,督导职能部门,乡镇安全生产工作88次。
(二)狠抓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工作
突出对元旦、春节、“两会”、冬奥会、残奥会、五一、十一和党的二十大等特殊时期的安全防范工作,提前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做好应急处理措施,加大值守力度,确保全旗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为加强重点时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旗安委会印发了《关于迎接党的二十大开展全旗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莫安委会字〔2022〕10号)文件,成立5个重点领域检查组,由分管副旗长担任组长,带领专家对我旗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领域、工贸领域和道路交通领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企业50家,发现隐患294条,已全部完成整改。在二十大期间,持续对重点领域进行检查,各自辖区、各领域共开展检查工作110次,检查企业家数393家,发现问题隐患147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原则,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了2个专题、9个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积极防范、加强宣传,扎实开展各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狠抓综合治理,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各领域牵头单位,对各乡镇、重点企业累计检查1370家次,排查隐患717处,现已整改717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对全旗22家民营加油站的油罐区建设、配电、防雷防静电设施安装进行一次全面的复核。发现共93处不符合设计要求,已全部安排整改措施。开展控制危化品企业新建、改建项目审批工作,严格履行设施设计,对手续不全进行开工,严厉打击,并进行关停。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莫旗中达加油站从1月份至5月份下达了停产停业整改,并且履行三同时手续,全部符合条件后重新开业,同时还有两家加油站因延期换证不及时,下达了停产停业指令书,严格落实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执法机制,全旗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96家次,发现安全隐患247个,已全部整改完毕。
对全旗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3家长期零售店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于嘉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因库房被拆迁,不具备批发资质,已把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收回,只允许在长期零售店进行长期零售经营。进入烟花爆竹旺季,要求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等安全生产工作。两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零售企业旺季,根据市安委会、安委办要求,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妥善安排部署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制定并落实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方案,落实对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要求,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
(五)深入扎实开展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旗委、政府相关会议精神,4月3日制定并印发了《莫旗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4月13日举办了“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培训会”;严格落实《方案》要求,现已开展督导检查次数1581次,检查企业家数4256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733条,已整改1733条,全部整改完毕。2022年6月下旬满洲里市应急管理局到莫旗交叉互检检查企业4家,发现隐患21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4份,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成。6月末,旗应急管理局到额尔古纳市进行执法互检;安全生产督导检查5次,给各乡镇发送函告14份。
(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6月1日上午,旗安委办组织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安康杯”线上知识竞赛、“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咨询日活动当天,现场共摆放展板34块,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10000余份,现场受教育达到2000人次以上;利用流动宣传车在各乡镇、村屯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巡回宣传。
(七)深入开展粮食仓储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关于粮食仓储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按照市文件要求开展了专项检查,重点要求各单位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切实做好粮食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安全隐患31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八)加强电力安全检查
结合我旗连续发生的几起触电事故,下发了《关于开展当前电力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莫安委办字〔2022〕34号)等文件,各乡镇人民政府、行管部门认真摸排检查。对全旗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用电安全隐患立即限期整改;重大用电安全隐患要立即停业整顿。深入开展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针对“三线搭挂”整治,增强防护意识。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计划。对违章交越、搭挂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允许出现新的违章交越和搭挂。
(九)开展城镇燃气、醇基燃料安全部署
深入开展燃气隐患排查,一是对全旗燃气公司和液化气站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共发现安全隐患问题23个,目前均已整改完成。二是已排查全旗餐饮用户178家,缺少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已要求按标准设置,管线过长和老化等现象已要求立即整改。三是开展全旗燃气用户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联合燃气企业,通过入户、电话回访等方式开展用户燃气隐患排查,共排查用户达到23880户,目前均正常使用,无安全隐患问题。
全面排查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醇基燃料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对辖区内从事醇基燃料、和使用醇基燃料市场主体进行地毯式摸底排查,全面掌握醇基燃料经营情况,建立监管台账,经排查莫旗无醇基燃料生产企业,3家经营醇基燃料企业,76家使用醇基燃料餐饮企业,无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对于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条件的我们将进行严格管理,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退出市场。
(十)建筑施工安全部署落实情况
根据呼伦贝尔市建局下发《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理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制动《莫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理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及工作职能分工,细化工作计划,采取质量技术服务工作人员日常监管和住建局专家组,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全面排查及1+1+2+1专班督查三方相结合的方式,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全力开展全旗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从2022年5月起,对全旗在建29个在建项目进行10轮全方位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市政项目共发现隐患问题4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累计检查20次,共发现隐患问题370余条,发布整改通知书40份、停工通知书5份,约谈企业负责人 20人次,停工整改工地两个,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工作。
(十一)自建房领域安全部署落实情况
制定组织机构建立及方案,召开城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部署会议1次,领导小组推进会议1次,专题研讨推进会议3次。截止目前,已排查自建房屋43354栋(户),排查总建筑面积387.67万平方米,其中经营性自建房屋2334栋(户),排查面积达到46.62万平方米,其他自建房41020栋(户),排查总面积为341.05万平方米。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27户,其中25户为农村自建房,2户为城镇自建房。已全部完成鉴定,其中鉴定结果B级的有15户,C级的有1户,D级的为13户,根据鉴定结果,已责令属地政府进行整改销号,截至8月初13户C、D级用户已全部建立安全监管措施,并整改完成。
(十二)加强农机安全检查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强化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增强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重特大农机事故,加大专项整治力度,遏制群死群伤性农机事故,做好农用拖拉机粘贴反光标识工作。截止目前共开展农机执法检查64次,与公安交警联合开展执法4次,出动执法人员140人次,检查拖拉机70台次,纠正违规23人次,现场安全隐患整改46起,检查农机合作社及农机销售市场6家,发放宣传单320份,发放宣传册219本,为上路拖拉机免费安装反光贴238条。
(十三)积极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消防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我旗严格落实上三级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持续推进“119宣传”三年整治、冬春火灾防控等专项行动。2022年内对全旗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消防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截止目前共开展实战演练42次,与社会单位联勤联动演练16次,六熟悉30次,修订预案30份,水源普查2次,共普查消火栓40个,水鹤39个,发现损坏水鹤5个,大队正在组织维修。大队今年新建2座消防水鹤建设任务,并已验收完毕。
全面提升消防监督执法效能,大队着力深化消防“放管服”改革,简化消防业务办理流程,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截止目前,大队共检查社会单位234家,发现隐患207处,整改隐患173处,下发处罚决定书22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2份,责令停产停业8家,罚款人民币18.2万元。存在的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成。
(十四)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监管情况
持续开展“打非治违”、“扫黑除恶”工作,加大对客运集散地等重点地区的检查力度,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站外揽客、无经营许可从事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的驾驶员和运输企业;严厉打击不法分子从事拉客、倒客、欺诈等损害乘客权益的行为,大力整顿客运站及周边秩序,为广大乘客提供安全、可靠、放心的出行环境。
开展了“打非治违”超载超限专项行动,目前立案88件,其中重大案件备案11件。其中处罚无经营许可非法营运经营者11起,其他违法违规77件。共出动执法人352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53辆次,检查车辆1907辆次,检查道路运输企业4家次,受理许可35件,打击无经营许可非法营运车辆11起,普通程序立案77起,结案88起并公示。向18家企业下达整改通知18份,已整改落实完毕。
交通局联合公安交警开展打击货运超载超限专项行动5次,进一步规范莫旗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加强4家源头治超单位的管理力度,通过在源头治超单位、货运站场、砂场等货运集散地,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和公开信等,普及货物运输法律法规。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普通货运车辆即来即办,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十五)加强供热企业安全监管情况
旗安委办积极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开展供热企业专项检查的要求,积极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开展了对全旗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有效做好本年度供热期供热保障工作,计划成立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做好今年供热增容、供热改造、管网改造、设备维修、燃煤供应等工作,同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主要针对特种作业人员、沟槽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人员工作安全管理,城投公司已开展尼尔基镇区内6条管线建设工作,为有效保障施工安全,旗政府带队,住建局、环保、综合执法、城投公司等部门对现场施工检查2次,未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同时要求供热企业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做好应急预案,要有专职专人24小时值班。
二、特色亮点
(一)全旗各乡镇和行政村设置专职安全监督员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监管原则和“夯实基础、筑牢防线”的要求,全旗每个乡镇、行政村设置一名安全生产监督员,负责协助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履行本乡镇、本行政村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二)举办“全市2022年度防汛抢险演练”
由市防指主办,莫旗防指承办的“全市2022年度防汛抢险演练”拟于6月下旬在莫旗尼尔基镇举办。各旗市区防指,市水利、气象、水文、住建部门相关领导和业务人员赴现场观摩学习。扎兰屯市、阿荣旗、鄂伦春旗派出消防救援、森林消防、当地综合救援队伍参与演练。
三、存在问题:
一是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高。一些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对必要的安全资金、设备投入不足。一些企业法定代表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不强,企业管理被动粗放,隐患排查不细致、不认真。一些企业安全培训流于形式,有的随意使用未经上岗培训的灵活用工人员,给企业带来严重安全隐患。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习惯性违章、违反操作规程等违规行为存在。
二是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乏力。个别行业监管部门对“三管三必须”要求把握不深不准,“不审批无监管责任、不许可无监管责任、无执法权无监管责任”的思想和推诿塞责情况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部门未按照旗人民政府下发的《莫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的文件深入开展工作。有的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不足,流动性大且多为兼职,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不能有效开展;有的风险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执法检查宽松软,安全监管断点、弱化,责任落实不到位。
三是隐患排查整治不深不细。一些地区、部门单位和企业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动不充分、持续性不强、覆盖度不广,导致很多长期存在的安全风险未得到及时有效防范。我旗今年的同类事故多次发生,对同类事故发生后举一反三警示力不强。一些地区、部门和企业结合重点时期、重要时段排查隐患的自主能力还需要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及努力方向
一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莫旗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责任,强化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制度到位。
二是推行安全生产包联督办制度。整合全旗工作力量,对旗内各类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进行分片,安排各部门领导带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完成全旗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不迁就,从严查处不留情,有力强化整改薄弱环节,排查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树立执法先行、执法开路的理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联合执法,集中打击长效机制,加大事故处罚力度。
四是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民航、建筑施工、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强化隐患整改力度,加大各项监控措施,积极改进安全工作方法,把安全工作重心下移,树立危机意识,提高安全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