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一、党费基数的计算
1.村居干部已实发工资金额计算党费缴纳基数,每月党费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2.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基础绩效奖金为党费基数,不包括津贴补贴。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3.农(居)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5元。
二、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计算党费缴纳基数时,请退休人员提供工资条或者工资短信截图作为计算缴纳基数依据,能提供工资条的尽量提供工资条,方便计算。如若不提供的,会根据人社局提供的工资实发数计算党费缴纳基数(按实发数计算缴纳基数会更高,所收取的党费也更多)
三、相关要求
1.要求党员按照规定比例按时、足额自觉交纳党费。
2.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3.对不能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要掌握具体原因,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依据党章规定进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