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党务公开 > 信息浏览

巴格达瓦村党支部党小组会议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访问次数: 5 来源:巴格达瓦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巴格达瓦村党支部党小组会议

主持人:田昆  记录人:刘亚奇  时间:4月25

应到人数:14   实到人数:14     会议地点:大会议室

缺席人员及原因:

列席人员名单:田昆 王也 孙平 都吉利 刘亚奇  王大伟 王东成

田俊 佟臣 吴秀刚 刘佳聪 郎召贵 孙延东 吴迪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章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第三条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分享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