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呼伦贝尔市相继发生三起学生校外溺水事件。6月22日,鄂伦春旗大杨树镇第一中学1名学生请假期间与校外2人,共3人溺水死亡;7月13日,额尔古纳市第三中学1名学生溺水死亡;7月17日,阿荣旗得力其尔民族学校3名学生溺水死亡。溺水事故的发生,给学生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痛和无法弥补的损失,教训十分深刻。目前已进入夏季,中小学已迎来暑假,为有效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多发、群发势头,切实保障广大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经旗委、政府研究决定就进一步做好全旗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政治意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教育部印发预警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落实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均对增强学生安全意识作出指示,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有效防范和正面引导,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避免学生溺亡事故发生,确保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切实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
二、切实增强紧迫意识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防溺水工作是一项极端重要、及其紧迫、极具挑战的工作。当前天气炎热,学生亲水玩水戏水的机会增多,很多农村的留守儿童,家庭监管薄弱,防溺水任务十分艰巨,安全形势非常严峻,因此必须加强分析研判,正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学校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正重视、严防范,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本着对中小学生人身安全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警钟长鸣,切实增强做好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组织宣传、压实责任,分管领导要跟踪经办,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确保广大学生的健康安全。
四、扎实做好各项举措
一要做好教育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制作播发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教育专题片、公益广告、警示标语等,广泛开展高频次全覆盖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切实预防学生溺水的氛围。教育部门和学校通过家长会、家访、短信、微信、致家长一封公开信等方式提醒学生和家长增强安全意识,严防学生溺水事件发生,把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基础性常态化的工作,创新方式、拓宽渠道、宣传到位常抓不懈。二要排查整改要全覆盖,开展全旗防溺水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各乡镇对辖区内溺水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严密的排查,特别是河流湖泊、水塘水库、集水坑地等危险区域,相关水域监管部门和主体责任单位要对负责各自负责的水域进行排查,建立排查整治的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时整改溺水隐患。三要巡查防范要全覆盖,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监管监督管理员队伍,明确每一段、每一片水域的巡查值守责任人,做好巡查值守记录,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台账。在危险区安装防范警示标牌安全防护措施等,凡是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要设立明显警示的标志,对所有水域固定设置警戒线,警示越界危险,实行专人看护,对特别危险水域、高危水域要切实强化关键时段的巡查,休息日、节假日增加巡查力度,防范溺亡事故。
五、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机制、探索推动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作为河(湖)长制和安全检查工作重要内容,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各类水域部门管理责任,压实学校教育责任,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学生溺水事件发生。要细化责任清单,明确任务要求,落实工作举措、加强督导考核,确保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