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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安委办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 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防范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访问次数: 20 来源:应急管理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现将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呼安委办字〔2022〕13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形势,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确保全旗安全工作形势稳定。

一、压实责任,强化源头治理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坚决遏制发生重特大生产事故。对照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自治区53条、呼伦贝尔市55条具体落实举措,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监管”原则,协调推动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健全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落实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莫旗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深入分析研判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按照“三个必须”和“属地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法定职责,履职尽责有针对性地落实安全生产管控措施。坚决打好“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攻坚战,深入开展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紧盯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城镇燃气、醇基燃料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集中攻坚,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类安全专项整治,精准排查隐患,落实闭环管理,严格监管执法,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细化落实,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加强研判,防范应对自然灾害

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应急预案,加强信息共享,及时会商研判,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变化趋势,突出重点地区,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提醒公众防灾避险。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物资准备工作 ,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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