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
根据呼伦贝尔市农牧局5月12日文件《关于转发自治区农牧厅《关于落实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农牧厅有关工作规定,现将《关于落实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一键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