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在从严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有效保障农机作业和及时收获保粮十分重要而紧迫。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秋收及农牧业生产工作导则>的通知》精神,就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秋收及农机作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农机作业总体要求
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在抓好农业生产的同时,自觉遵守防疫要求,在加强自我防护的基础上,抢抓农时开展生产,确保秋收顺利。严禁以防疫为由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村、不让农民下地,及时打通影响农民回乡务农、农机上路作业、秋收农产品运输等的堵点卡点,保证农业生产正常开展。
二、外出农民返乡参加农机作业
(一)在疫情较为严重、集中发生的地区,要针对滞留在城市确需返乡务农的农民,包括到外地包地种植的农民,要明确返乡的条件、基本要求、申请程序、操作流程等。
(二)居住在封控区、管控区的,原则上在解封前不得返乡;居住在防范区的,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返乡;在企业、工地等闭环管理的,所在企业、工地等7日内未发生过疫情,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返乡。
(三)从防范区返乡的农民,原则上采取“点对点”、闭环转运。途中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安全。返乡后须进行7日健康监测,实行严格闭环管理,在固定范围“点对点”从事农业生产相关活动,不串门、不串村,不得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
(四)针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乡的农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通过互助、托管服务等多种方式,帮助开展农业生产。
三、农机跨区作业
根据农机作业人员实际行程、是否涉疫等情况,精准实施通行管理,不得简单以农机登记地、户籍地、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为由限制跨区作业。
(一)对跨区作业人员实行“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对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测量正常的农机作业人员,允许农机通行和下田作业。对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可采用“核酸+抗原”的检测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通行和作业;同时实行动态追踪机制,一旦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对跨区作业人员实施管控措施。对承运农机装备的车辆驾驶人员实行同等管理。
(二)加强对跨区作业人员的指引,引导其直接到约定的作业地块,确保有序流动、定点作业。作业人员按照“点对点”和无接触服务模式开展作业服务,推行线上对接、作业费在线结算等无接触服务方式,减少人员接触。作业结束后,应及时为跨区作业人员提供核酸和抗原检测服务,对持检测结果阴性证明的及时放行。
联系人:李百壮,13847015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