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信息浏览

莫旗人民法院将刑事庭审“搬进”被告人家中

访问次数: 5 来源:法 院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3月10日上午,莫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带着国徽和法槌来到被告人家中审理被告人唐某某故意伤害一案。

 

 

2021年4月,年逾6旬的被告人唐某某因邻里琐事将被害人康某某捅伤,致其重伤二级。公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唐某某诉至我院。案件受理后,被告人唐某某突发脑梗、脑出血,无法行动和正常表达。住院治疗后在家进行恢复性治疗,目前仍卧病在床。在此期间,合议庭始终关注唐某某的病情进展及身体状况,多次与其家属就案件开庭与民事赔偿进行沟通调解。3月10日,随着唐某某病情出现好转,办案法官考虑到其行动不便,便与公诉机关进行协调,到被告人家中开庭审理了此案。

 

 

    通过上门审判的方式,既体现了刑法的惩戒和教育精神,也体现了法院的人文关怀,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分享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