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禁用网具捕捞鱼案案件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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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农牧和科技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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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8日,莫旗农牧和科技局执法人员在莫旗登特科镇登特科新村西南侧(北纬48°36′54″、东经124°32′43″)执法检查中发现,张喜龙雇佣5名群众在嫩江禁渔期使用禁用网具捕捞鱼。其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第二十七条:“在禁渔区、禁渔期非法捕捞或者收购、运输、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没收渔获物或者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对其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50.00元并罚款人民币18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