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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法院与旗工商联共建沟通协作机制,合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访问次数: 5 来源:法 院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2月25日,莫旗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冯建国、立案庭庭长庞艳萍一行四人前往莫旗工商联就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交流。旗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吉斯、工商联常务副主席许程成、工商联副主席侯晓辉出席座谈。

 

 

座谈会上,旗法院与旗工商联就全面推进全旗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中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交流。双方联合出台《莫旗人民法院、莫旗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全面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并签订《非诉调解司法确认联动协议》,探讨合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一是建立诉调对接平台,工商联可将符合条件的商会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通过“工商联商会调解服务平台”推送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由人民法院进行审核确认;人民法院可将商会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引入诉讼服务中心,也可设立驻人民法院调解室。二是明确商会调解范围。商会调解以民营企业的各类民商事纠纷为主,包括商会会员之间、会员企业内部、会员与生产经营关联方、会员与其他单位或人之间的纠纷,以及其他适合商会调解的民商事纠纷。三是提升解纷信息化水平。人民法院应积极主动与工商联加强沟通对接,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工商联商会调解服务平台”等线上平台,整合工商联及所属商会调解资源,扩大“分对分”在线诉调对接资源库。四是落实委派、委托调解。法院在受理和审理民营经济领域纠纷案件过程中,可以采取立案前委派、立案后委托、诉中邀请等方式,向商会调解组织发送委派、委托调解函,并移送案件相关材料,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商会调解组织解决纠纷。

 

 

下一步,莫旗法院将紧紧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工作目标,多措并举,全方位提升工作质效,与工商联建立更加紧密的常态化交流机制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提高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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