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意返还6000元,因为当时无法联系到汇款人。”唐某线上调解时说到。
近日,莫旗人民法院塔温敖宝法庭受理一起异地移送的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刘某系河北省承德市居民,2021年末刘某在操作手机银行转账时将收款账户填错,导致6000元汇到了他人账户。在尝试联系账户户主唐某都未能成功情况下,刘某无奈起诉至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双桥区人民法院在受理该案后经查唐某系莫旗户籍,认为对该案没有管辖权随后移送至莫旗人民法院。
依据户籍所在地管辖,莫旗人民法院塔温敖宝法庭受理该案件,经过向原居住地村干部了解,唐某已经离开户籍所在地10多年,现可能在辽宁铁岭县居住。随后法庭工作人员又与铁岭县人民法院取得联系,希望能联系到唐某并委托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4月初在多方的努力下,法庭联系到了唐某本人,法庭承办法官在铁岭县人民法院协助下通过线上方式对该案进行了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唐某表示愿意返还该6000元,并解释自己也无法联系到给自己汇款的人,所以该6000元一直在账户里,当事人刘某也表示自己能够理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唐某表示愿意返还6000元,刘某也自动向法院提出了撤诉。
近些年来,由于手机转账汇款业务的普及,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款项汇至他人账户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因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过程中无法提供被告的详细信息,找人难,一些案件无法完成送达,久拖不决。但随着人民法院开始使用移动微法院系统以来,各地法院在跨域协同办案方面变的更顺畅,在送达执行等工作上,更便于寻找当事人,同时通过线上调解,线上开庭等方式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了诉讼便利,减少了诉讼成本,提高了案件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