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2022年扶持农民合社、家庭农场及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进度,莫旗农牧和科技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内农牧计财发〔2022〕346号文件要求制定《莫旗2022年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莫旗2022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莫旗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请各乡镇按照方案要求,推荐承担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承担主体。原则上每个乡镇推荐支持合作社发展3个,支持家庭农场发展2个,社会化服务作业量达到5000亩以上的服务组织由乡镇进行推荐(如符合方案要求的合作社及农场较多可全旗统筹安排)。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面积达到20000亩以上、旗级以上示范社,诚信经营深受农户认可的大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可由乡镇推荐,也可自行申报。请各乡镇要认真核实此三个项目的真实性、承担项目主体的规范性。严格按照方案内容进行推荐。并以公文推荐函的方式于2022年9月30日前推荐至莫旗农村经营指导与产业服务中心。由莫旗农牧和科技局组成专家组进行实地核查,核查通过的报送材料。农牧和科技局将按照方案要求对符合支持政策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按照市级下达的指标1:1.2推荐到市农牧局。(如方案中有与呼伦贝尔市方案不一致的内容,以呼伦贝尔市方案为准)
联系人:张 静 13847044715
朱其瑞 13847055415
附件:1.莫旗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牧民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
2.莫旗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牧场项目实施方案
3.莫旗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