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股室:
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推进行政审批依法规范、高效有序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畜牧法》《内蒙古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组建行政审批评审工作专家库。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莫旗农牧和科技局行政审批评审专家库专家主要为我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供技术和综合咨询服务,参加相关事项的实地勘验、评审等工作,参与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工作研讨,提供行政审批工作合理化意见建议等,配合做好其他行政审批工作。
二、专家条件
1.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专业领域具有农业农村、畜牧、兽医、种子、农药、动物防疫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和农业农村发展情况。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农业农村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或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30岁至60岁之间,能合理、高效、独立的开展行政审批现场勘验等评审工作。
5.必须真实、客观,否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视为无效,剔除入围备选库,并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6.权限内肥料登记相关的专家还应满足: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土肥相关工作满3年;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法律法规对勘验评审专家条件有明确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不得进入专家库的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专家库: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纪律处分的;
(三)被取消审批专家资格的;
(四)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入库程序
1.统一申报。各有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对照专家库入库条件,统一填表申报,并附上个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扫描件上传邮箱)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审核公示。局组建专家审查小组,对申请专家进行审查、筛选,研究确定入库专家名单,对审查合格的拟入库专家人选在莫旗农牧和科技局公示板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纳入局行政审批评审专家库。专家的使用根据业务需要择优或者随机确定;
3.动态管理。依据专家服务情况,对专家库实行动态调整,根据我局行政审批工作的需要和专家工作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补充、更新、调整。
请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于12月10日前,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送交局政策法规改革股办公室,将电子版申请材料报送至邮箱:47426035@qq.com,电子版附数码照片。
联系人:王钢 联系电话:15104999902
莫旗农牧和科技局行政审批评审专家个人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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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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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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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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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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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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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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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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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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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执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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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单位发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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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业(畜牧¨ 兽药¨ 农学¨ 水产¨ 土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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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及学习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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