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开展全区2022年春季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情况排查的通知》,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于5月12日下班前将2022年春季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排查统计表电子版(领导签字盖章)发至邮箱:mqnmyjzg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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