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预算公开报告(本级)
2022年2月1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所属单位职能
1、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并实施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事业发展规划。
2、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旗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3、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业发展工作。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屋征收、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4、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工作。拟订全旗物业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对房屋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5、监督实施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承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拟订规范建筑市场、行业监管和建设活动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工程监理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政策、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相关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管理和指导室内装饰业。引导建筑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7、监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指导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政策、制度的落实。指导相关技术政策实施。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8、负责城市设计与风貌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设计、城市雕塑管理工作。拟订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历史建筑确定、历史文化街区划定。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9、实施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实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10、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以及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跨部门、跨领域的相关行政处罚工作。组织查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
11、实施村镇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村镇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指导全旗小城镇、村庄建设。实施全旗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实施全旗重点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发展工作。
12、组织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落实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落实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产业发展工作。组织科技合作、引进与创新工作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
13、负责全旗人民防空工作。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开展全旗人民防空方案编制管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监督检查、指导协调重要目标防护管理工作。指导重要目标单位落实防护要求。
14、落实人民防空战备制度。开展全旗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和防空地下室的平战转换工作。负责全旗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建设、维护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综合开发利用。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的筹集和管理,监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
15、实施城市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执行防灾救灾应急救援任务。组织人民防空训练演习。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全旗人民防空信息化和通信警报建设。开展全旗人民防空信息化平台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利用人民防空信息网络、通信警报设施为平时抢险救灾服务。负责战时人民防空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
16、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7、履行旗住建局、人防办的安全生产职责。
18、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业主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21年莫旗住建局部门预算公开包括住建局和所属的3家单位,所属单位分别是:莫旗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莫旗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莫旗房屋征收安置服务中心。
(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单位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莫旗住建局属财政拨款、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核定财政拨款行政编制14人,实有行政人数11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事业人数2人。
我单位有离休1人,退休24人,旗聘人员9人,遗属1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0075.1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 2848.83万元,增长39%,增加主要是由于热费补贴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支出预算10075.1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848.83万元,增长39%,增加主要是由于热费补贴增加。
(一)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入1007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20.15万元,占比3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055万元,占比70%。
(二)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支出1007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65.79万元,占比3%;项目支出97万元,占比97%。
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热费补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市政建设工程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075.1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020.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05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9.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15.41万元。主要由于机构改革三级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0.3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78万元。主要由于机构改革三级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2754.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40.64万元。主要用于增加了热费补贴项目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7225.5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482.7万元,主要由于市政建设工程项目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14.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55万元,主要由于我单位人员退休调转等原因,住房公积金数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0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145万元,增长59%。主要用于市政建设工程项目、亚行贷款水毁利息、污水处理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同比2021年无变化。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5万元,比上年增加0.3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共有车辆2辆,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4个,公开绩效目标24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0075.15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玲 联系电话:4626908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10张表以分表形式按系统要求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