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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79号)

访问次数: 15 来源:库木尔肯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传播链条多、局部散发和小规模聚集性特征并存的情况,新增感染者数量持续走高。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我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现通告如下:

 

一、加强出行抵返人员管理

(一)倡导广大居民非必要不前往高风险区及所在县(市、区、旗),确需出行的,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二)呼伦贝尔市域外来(返)我旗人员,须提前一天向居住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卡口处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抵返后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呼伦贝尔市域内其他旗市区来(返)我旗人员,在卡口处扫“蒙e通”,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四)高、低风险区抵返人员按照之前管控措施执行,如有调整将适时发布。

 

二、严格重点场所管理

(一)公路疫情检查站、“一场两站”要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卡等防控措施,做好落地核酸检测工作。

(二)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文化娱乐、餐饮机构、宾馆酒店、乡村民宿等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限流、错峰、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场所码登记、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组织有序排队,及时疏导人员,防止扎堆聚集。各类景区、景点、公园、广场要落实限量、预约等疫情防控要求,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和时段,做好无接触购票,实行错峰出行、错峰游览,严防人员聚集。各类公共场所须注册与使用“蒙e通”场所码,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于未落实扫码、登记等防控措施的商铺、场所要予以关停整改处理。

(三)卫生院、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不得常规诊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对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诊所,一经发现立即关停,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责。

(四)药店要逐人做好“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的销售登记,引导发热病人前往发热门诊。

 

三、加强个人防护和监测预警

(一)广大群众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公勺公筷等健康生活习惯,进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落实测温、扫码、“一米线”等防控措施。

(二)及时关注个人及家人身体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广大居民非必要不购买来自境外和国内高风险区的商品。确需购买的,要主动配合落实“集中投递”“静置区管理”等防控措施,并在接收快递时做好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手套和口罩。

(四)社区(村)要做好辖区内重点人员和高、低风险区抵返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要及时掌握国内高、低风险区变化情况,并及时告知7日内来返我旗人员及时报备,进一步夯实社区防控的组织体系和防控网络。

 

四、加快推进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在预防感染、阻断疫情传播上有良好的效果,可有效降低重症率和死亡率。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尤其是3—11岁儿童和60岁以上无接种禁忌的老年人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60岁以上已经完成全程接种且满6个月的人员,要及时接种加强针。做到“应接尽接,能接必接”,齐心协力筑牢全人群免疫屏障。

 

五、严肃追责问责

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加强督查督办,对防疫工作履职尽责不力、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对隐瞒高风险区旅居史、逃避查验等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莫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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