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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54号)

访问次数: 8 来源:库木尔肯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近期,全国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疫情多点散发和多链传播态势显著攀升,吉林、山东、上海等多个省市发生聚集性疫情,特别是3月份以来,疫情发生的频次和规模明显增大,波及地区范围明显扩大,我旗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加。为切实做好我旗外防输入工作,严格执行“人物环境同防”措施,坚决守好我旗疫情防控坚固防线,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强化卡口管控

呼伦贝尔域外所有返乡人员需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进行报备审核,待审核同意后携带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在交通卡口处查验“三码一证”(三码:行程码、健康码、内蒙古自治区流动人口自助登记码,一证:核酸检测证明),严格执行国家防疫政策,配合属地乡镇、村(社区)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如未履行报备审核手续或未经公路检查站进入我旗,视为逃避防疫检查,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所有跨市域运营客运班车进入我旗,低风险地区返回车内乘客均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已履行报备审核程序获批入旗,进行落地免费核酸采样,24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结果未出前居家健康监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按我旗相关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二、加强重点人员管控

(一)从境外返回并在入境点城市解除集中隔离后抵返我旗人员,如抵返莫旗前入境已满28天,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如在第一入境地已集中隔离21天,到达我旗后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第2、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如在第一入境地集中隔离14天,到达我旗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分别于集中隔离的第1、4、7天及居家健康监测的第2、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对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旗县(市、区)抵返我旗人员实行“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5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    

(三)对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州、盟)其他地区抵返我旗人员实行“14天居家医学隔离观察+5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

(四)从呼伦贝尔市域内满洲里市、额尔古纳市、新左旗、新右旗等口岸城市及域外其它低风险地区抵返我旗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的,须第一时间集中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抵达我旗后落地即检再做一次核酸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之前严格做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避免与他人接触,结果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五)对发生溯源不清或者来源不明的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国内低风险地区(市、区、旗)返回人员实施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制度;抵旗后实行“14天居家医学隔离观察+5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当地升级中高风险地区后则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三、减少人员跨区域流动

上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旗县、地市抵返我旗人员要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管控措施。有来(返)我旗计划的人员,建议暂缓行程,确需来(返)的要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广大居民应尽可能减少出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必要不派员到旗外出差,确需出行的要合理安排行程,严格限制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尽量避免途经有疫情发生的地区,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四、严格控制人员聚集

非必要不举办大型文艺演出、大型会议等线下聚集性活动,50人以上有关活动要制定完善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个人或餐饮单位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要提前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各类商业门店、经营场所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错峰、预约、限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等常态化防控措施,避免人员聚集。  

五、强化重点场所防控

全旗“两站一场”、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网吧影院、景区景点、餐饮娱乐、文化休闲等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和重点场所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人员登记排查,发现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或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人员,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各类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等机构实行封闭管理;基层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患者或上门静点,各类零售药店严格做好“四类药品”销售登记,发现疑似症状患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各快递物流公司、企业、网点等单位,要严格实行“先消毒、后派送”制度。在快递物品到达后要逐件进行消杀,在消杀完毕后方可进行配送。因履行消杀职责不到位,造成疫情输入传播的,将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请全旗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场经营主体和重点场所,做好“场所码”的推广应用,使我旗疫情防控工作更加精准。

六、强化个人防护责任

居民个人要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故意隐瞒旅居史、暴露史、接触史或不主动报告疫区行程、不如实填写行程码、健康码、内蒙古自治区流动人口自助登记码(疫情专用)、提供不实核酸检测报告等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七、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广大居民要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立即前往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排查。全旗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学校、医院、工厂车间、建筑工地等单位人员,出现上述症状的,必须经发热门诊排查后方可返岗复课。如发现个人健康码或行程码异常,应立即向所在地疾控部门或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广大居民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持续做好个人防护,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八、加快新冠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在预防感染、阻断疫情传播上有良好的效果,可有效降低重症率和死亡率。要按照“党委政府找人、卫健部门接种”的原则,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组织动员和宣传引导。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广大居民,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要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已经完成全程接种且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要及时接种加强针,加快构筑全人群免疫屏障。

九、加强监督检查

旗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组及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开展高频次督查检查工作,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严格的单位、经营性场所,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到位,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且不按要求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关停、整顿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以往通告发生冲突的,按此通告执行。凡违反本通告要求造成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旗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动态,随时调整防控策略。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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