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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瓦伟业粮食有限责任公司 “三重一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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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瓦伟业粮食有限责任公司

“三重一大”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切实加强对权力的民主监督与制约,推动民主科学决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切实提高粮食公司决策行为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结合粮食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粮食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总则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设立党支部,公司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坚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确保公司坚持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公司党支部研究讨论是公司研究决策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

二、重大事项决策

(一)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二)企业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

(三)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基础设施等各种资源的配置和重大调整;

(四)对外合作和交流事项;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五)企业改制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六)公司及重要企业机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企业薪酬分配,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以及涉及职重大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调整事项;

(七)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党风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八)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重要人事任免

(一)负责管理的领导人员选拔具体标准的制定、任用的提名和推荐;

(二)对公司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包括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重要管理岗位人员)及下属公司班子成员的选聘、任免;      

(三)公司控股、参股企业股东代表的授权委托,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包括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推荐或委派;

(四)领导人员后备人员的确定;

(五)公司薪酬体系、重大奖励事项以及人事任免等事项;

    (六)下属公司及职工目标任务考核、奖惩等事项;

    (七)高级技术、管理和技能专家的聘任;

    (八)其他重要的人事任免事项。

四、重大项目安排

(一)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和融资项目;

(二)计划外追加投资规模及项目;

(三)重大投资管理事项;

(四)重大、关键性设备引进和重要物资采购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以及重大技术改造、引进事项;

(五)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

五、大额资金的使用

(一)日常开支在2万元以上,项目支出在5万元以上的开支事项;

(二)年度大额度资金使用预算;

(三)大额度预算外资金使用;

(四)大额度的非生产性资金使用,以及对外捐赠、赞助;

(五)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达瓦伟业粮食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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