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债权债务的管理,规范对债权债务往来户的核算管理行为。提高结算速度,加快资金周转,减少坏账损失,降低资金运营成本,优化资金结构,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公司的资产保值增值,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债务是指企业应付及尚未付出的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等。
第四条公司财务室是债券债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往来经济业务核算管理,资金占用计划编制执行及考核管理等业务。
第五条公司必须取得完备的手续和合法的原始凭证后,才能据实及时准确挂账, 同时要完整的反应往来户的形成,回款及增减变化情况。
第六条每月终了,要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对应收应付款按账龄长短逐项进行分析,并向对方寄送对账函。
第七条公司财务室对往来户的余额,要按经济内容、形成时间分别汇报表按月统计。
第八条财务室对应付款项,在未经公司批准的情况下,不得私自给索债单位核对账目、提供字据凭证、出具任何形式的认证手续。
第九条公司财务负责检查监督债权债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办理往来户结算业务的单位,公司将严肃追究责任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室负责解释。
达瓦伟业粮食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