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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应急管理局党内通报工作制度

访问次数: 7 来源:应急管理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第一条 为深入持久地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的有效管理和积极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以合法、平等、公开、及时、真实为原则,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重要情况是党内的重大部署、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和情况。

第四条 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对象是全体党员;党内重要情况报告的对象是党员大会或上级党组织。

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内容:

(一)党务工作方面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

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3、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

4、党支部负责人每年的述职述廉情况;

5、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

6、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

7、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二)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1、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以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

2、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3、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

4、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三)其他应通报的重要情况。

1、 涉及党员干部和党组织重大利益或对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通报制度,党总支部要充分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后再做出决定。

2、党总支部对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及重大问题,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

3、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四) 属于下列情况免予通报

1、属于党内秘密的;

2、涉及个人隐私的;

3、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与行政执法有关,通报后可能会影响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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