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应急处置预案
依据《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有效降低新型冠状病毒在医疗机构内的传播风险,规范医务人员及患者行为,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及诊疗条件,评估医务人员发生新冠肺炎职业暴露后的风险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保障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特制定此预案。
一、可疑暴露及呼吸道职业暴露
(一)可疑暴露是指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阳性的患者及其周围物品和环境,且暴露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二)呼吸道职业暴露是指缺乏呼吸道防护措施、呼吸道防护措施损坏时(如口罩松动、脱落等)、使用无效呼吸道防护措施(如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口罩)与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被新冠病毒污染的手接触口鼻等。
二、新冠肺炎职业暴露应急管理小组及职责
(一)应急管理小组
组长:孟玉梅(主管院长)
成员:刘洁羽(感染控制主任)、娜增掛(医务科主任)、旋丽红(护理部主任)、孟祥英(药剂科主任)、房海东(检验科主任)、于占江(办公室主任)、霍德权(总务科主任)
(二)职责:对本院医务人员新冠肺炎职业暴露进行定性,判断新冠肺炎职业暴露是否成立;对职业暴露的风险级别进行评估;提出新冠肺炎职业暴露的处置措施;对新冠肺炎职业暴露者进行心理干预。
(三)各部门职责
1、感染控制科:建立医务人员新冠肺炎职业暴露个人档案,做好职业暴露后追踪随访工作;对新冠肺炎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统计、总结,并提出有效的预防措施;负责组织全院有关专业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定期对各部门职业安全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开展职业暴露后预防处理工作;
2、医务科:负责组织院内专家会诊组成员,对本院医务人员新冠肺炎职业暴露进行定性,判断新冠肺炎职业暴露是否成立,负责职业暴露后的风险评估及预防用药治疗工作;
3、护理部:负责检查、落实临床各科室有关预防职业暴露防护物品的配备情况;
4、检验科:负责落实职业暴露后的检测工作,完成对接触者和接触源的相关检测,结果及时通知医务科及感染控制科;
5、药剂科:负责落实职业暴露后预防用药的发放工作;
6、办公室:负责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的全部工作人员的闭环管理相关事宜;
7、总务科:保障暴露者隔离区域的正常运转。
三、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一)现场处理
1、针刺伤现场处理
(1)快速脱去手套,进行锐器伤伤口紧急处理。用流动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如有伤口,从进心端向远心端将伤口周围血液挤出,在用流动水冲洗;用75%酒精或碘伏消毒伤口,并包扎。
(2)到缓冲区按标准脱卸流程脱去防护用品。
(3)及时报告当事科主任或护士长,由科主任或护士长报告感染控制科。
2、皮肤粘膜暴露的紧急处理
(1)如皮肤暴露,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将被污染的衣服擦拭后,继续用清水冲洗暴露的皮肤,再用75%酒精擦拭消毒。
(2)粘膜暴露用大量生理盐水反复冲洗。
(3)到缓冲区按标准脱卸流程脱去防护用品。
(4)及时报告当事科主任或护士长,由科主任或护士长报告感染控制科。
3、呼吸道暴露的紧急处理措施
(1)医务人员发生呼吸道职业暴露时,应当即刻采取措施保护呼吸道(用规范实施手卫生后的手捂住口罩或紧急外加一层口罩等),按规定流程撤离污染区。
(2)紧急通过脱卸区,按照规范要求脱卸防护用品。
(3)根据情况可用清水、0.1%过氧化氢溶液、碘伏等清洁消毒口腔或/和鼻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后离开。
(4)及时报告当事科室的主任或护士长,由科主任或护士长报告感染控制科。
(二)后续处理
1、专家组评估后如需做相关检测,由当事科室工作人员按照规范操作流程采集标本送检验科进行检测;如需影像学检查,暴露者须戴医用外科口罩或防护口罩、乳胶手套,到发热门诊进行CT检查。
2、专家组会诊后,对暴露者进行定性,判断新冠肺炎职业暴露是否成立,负责暴露后的风险评估及预防用药治疗工作。
3、如果怀疑有血源性职业暴露者,按照我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应急预案》执行。
4、感染控制科做好跟踪随访,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隔离
(一)发生暴露者,要有自我隔离意识,请立即限制与其他人的接触,禁止在医院内随意走动,待在独立房间,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防护口罩。
(二)隔离管理期限:从报告当时即开始算起。
(三)职业暴露隔离地点:中蒙医院发热门诊隔离病房进行临时隔离。经专家组认定符合隔离医学观察后,将暴露者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四)高风险暴露者按密接人员管理,即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每日应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居家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核酸检测:采取“7+3”管理期间,在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2、3、5、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六)如需解除隔离须由专家组会诊后确定。
莫旗中蒙医院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