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确保上级关于廉政建设决定的贯彻和落实;确保各自责任范围内不发生违纪违法现象,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维护农村稳定,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和上级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原则
1、一岗双责的原则。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岗位上,同时肩负着业务工作、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
2、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对分管的工作、挂钩的村委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和工作责任。
3、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加大从源头预防和治理的力度,抓好重点责任的落实,以推动全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
4、严格奖惩的原则。把落实岗位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先进的必备条件,并根据考核的结果对责任人实施奖惩。
二、党委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1、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上级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制度。
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
3、参与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措施的制定,并积极组织实施。
4、对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三、党委班子成员的责任内容和具体要求
1、贯彻落实各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规定和工作部署,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制定工作方针和计划,确保政令畅通。
2、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3、确保各自责任范围内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减少到最低限度。
4、按上级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5、排查调处群众矛盾,不出现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
6、宣传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政策,教育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保证辖区不出现乱摊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事情。
7、抓好党委级的财务管理并向群众公开。
8、支持纪检监督机关和其他机关履行职责。
四、实行责任分解
1、根据上级党委、政府、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结合党委的实际,确定党委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2、根据党委班子成员的分工,实行责任分解。做到责任到人,任务量化、硬化。同时实行分工不分家,班子成员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五、保障措施
1、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报告制度。
2、落实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党委党委配合上级纪委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的检查。并在此基础上对照考核标准进行全面的考核。考核结果存入干部廉政卷宗,归档存查。
3、落实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一岗双责,实行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并依据党委党委、党委政府制定的奖励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完成岗位目标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不完成岗位目标的给予处罚,并视情况追究其政纪责任,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4、完善廉政卷宗制度,按要求将干部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完成岗位目标的情况,考核实绩,管辖区域的党风廉政情况,按年度收集存入各自的廉政卷宗,便于追踪考核和监督。
六、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委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计划措施的制定,任务的确定和分解,监督、考核有关责任人完成岗位职责的情况,确定奖惩,并召开会议向党员和干部报告。
西瓦尔图镇党委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