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 第73号 2022年10月10日,富裕县在接收的密接协查函涉及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初筛结果阳性人员。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规定,经富裕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暂定自10月11日7时起富裕县域内实行临时性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人员流动管理 1.请广大居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富,确需离富的,自10月11日7时起,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抵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屯、社区、单位报告。 2.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及时就医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故意隐瞒行程不报备、不配合管控工作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3.如有就医需要可拨打120急救电话。其他特殊需要的,可开辟绿色通道,凭所属社区(村屯)出具的证明出行,证明需标注出行人员、出行时间、出行目的地等信息。 4.广大居民群众要做到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二、严格交通出行管理 1.交警部门、各乡镇、各社区管委会对城乡交通进行管制,全县机动车于10月11日7时起,禁止上路,除疫情工作车辆或有指挥部通行证的可通行,解除禁行时间另行通知。 2.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线等各类公共交通工具,自10月11日7时起暂停运营。 三、严格重点场所管理 1.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及民营医院对现有住院患者封闭管理,个体诊所暂停营业。 2.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 3.全县各类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自10月11日7时暂停授课,采取线上教学方式。 四、严格小区(村屯)管理 1.对有确诊病例或阳性无症状感染者的小区(村屯),整体封闭7天,实行足不出户、不出不进、服务上门。对有密接或次密接的小区(村屯),整体封闭7天,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严禁聚集。 2.对当前没有确诊病例和密接、次密接的小区(村屯),采取一口进出,并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消毒”措施,非本小区(村屯)居民禁止入内,确需进入小区的外来人员,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严格登记批准后方可入内。 五、严格居家健康管理 1.凡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严格落实贴封条、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管理措施。 2.凡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要严格落实非必要不流动的要求。 3.凡违反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规定人员,一律转为集中隔离,并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六、严格核酸检测管理 1.10月11日7时起开展区域核酸筛查。县域内居民及外来人员均须参加区域核酸检测,确保不漏一人。 2.县域内居民及外来人员需按照社区(村屯)通知安排,在所居住小区(村屯)进行核酸采样,参加核酸检测人员要自觉服从现场管控要求,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距,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 3.凡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出现阳性病例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发现后向所在单位通报。 七、严格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 1.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居家办公,特殊情况确需往返单位的,要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后,严格实行“两点一线”模式,并对单位进出通道进行严格管理,人员进入需提供工作证明,并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消毒、戴口罩”等措施。 2.必须开工的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运行,并要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员工“两点一线”模式。 3.水、电、油、气、暖和通信、银行、超市、药店等保障社会生活运转的市场主体,要在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手消、定时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限时限流营业,倡导线上营业;其它市场主体一律停工停产停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响应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号召,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不造谣传谣,凡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规定内容随疫情形势调整。 富裕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11日 图片 -END-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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