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责任,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对2022年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作如下分工:
一、党组书记、局长肖振明同志:
(一)对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全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市委、旗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制度建设,并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力,尤其是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则和程序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积极推进党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对分管的法制、办公室、普查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协调和督促责任。
二、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于红艳同志:
(一)对局政风建设、行风建设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1.对落实局政风建设、行风建设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分析研究,制定加强政风和行风建设的计划、措施;
2.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
3.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
(二)对分管的业务股、数据管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对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协调和督促责任。
三、组织委员赵伟同志:
1.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工作的各项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加强党风工作管理和监督;
2.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对统计局的党建工作全面负责。
四、纪检委员陈海红同志
1.协助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组织协调,研究、部署和督促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2.起草、制定有关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3.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章和党内法规的监督检查;
4.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5.认真受理重要的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违纪违规问题,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和督促责任。
3.加强对安全、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
五、宣传委员张洋同志
1、协助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组织协调,研究、部署和督促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为腐败精神文件的宣传;
3、完成党组交给的其他宣传任务
莫旗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肖振明
副组长:于红艳
成 员:赵 伟
张 洋
陈海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