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
按照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旗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汉古尔河镇第一季度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人群核查
(一)各村按照旗住建局、水利局、教育局、卫健委、医保局、残联等相关行业部门将提供2022年新增“十类重点”人群名单,组织各村两委、驻村干部,使用旗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2年一季度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的通知》中附件3入户监测和核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照程序纳入监测范围,填报附件4对应表格上报,确保风险早发现、早介入、早帮扶。信息采集表要有研判结论,不符合纳入跳的写清不符合原因,符合纳入条件的写清楚纳入原因及符合解除风险的要有达到解除标准的内容,要有研判人签字。
(二)人口自然增减排查。排查“十类重点”人群的同时,各村两委、驻村干部排查2022年第一季度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人口自然增减变化等情况。
二、标准和范围
在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未出台新的监测户纳入标准和范围前,继续执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莫党农牧组发【2021】7号),各村两委、驻村干部对方案进一步研究学习。
三、做好动态管理
做好一季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和重点人群摸排结果,认真做好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人口自然变更(包括自然增加、自然减少按照2021年表格格式填报),监测对象新识别、风险消除等工作,并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需要回退、消除等后台处理的数据,要及时上报。
四、做好针对性帮扶
按照监测人口致贫返贫风险点,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尤其是列入2022年危房改造计划的,提前组织检查开展备工备料工作,按照旗乡村振兴局推送的三类监测人员名单,按照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职能做好政策落实工作。
五、及时总结
各村要做好一季度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总结,与3月28日前将一季度重点人群摸排、动态管理等相关情况总结报告,上报汉古尔河镇乡村振兴办公室。
汉古尔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