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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小知识】第十二课|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大型商场要达到哪些标准?

访问次数: 6 来源:双桥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今天的精神文明建设小知识来啦。

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

大型商场要达到哪些标准呢?

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二)在显著位置展示诚信建设公益广告;

(三)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无障碍标识明显,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四)每个收银台前均设有“保持一米线距离”提示牌或地面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

(五)有明显禁烟标识,且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六)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七)有母婴室,且母婴室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八)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

商场超市及周边:

(九)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

(十)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

(十一)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

(十二)建(构)筑物及依附于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展板等安全牢固、完好无损;

(十三)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牢固可靠;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

(十四)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

(十五)各种空中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

(十六)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不占用绿化带、不影响行人通行,共享单车文明使用、规范停放(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十七)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十八)无乱搭乱建现象;

(十九)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二十)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二十一)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二十二)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二十三)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二十四)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二十五)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二十六)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二十七)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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