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精神文明建设小知识来啦。
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背街小巷要达到哪些标准呢?
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二)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三)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四)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五)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六)无遛狗者不牵狗绳现象,地上无动物粪便;
(七)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八)无垃圾乱扔,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
(九)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不平和路面积水;人行步道连续通畅、铺装平整,无地砖松动缺失,无泥土裸露;道路整体清洁,路面呈本色;
(十)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道路交通护栏、隔离墩、绿化隔离带保持干净,无空缺、损坏、移位;
(十一)各种空中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
(十二)无占道经营,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共享单车违章停放、占用绿化带现象;
(十三)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
(十四)建(构)筑物及依附于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展板等安全牢固、完好无损;
(十五)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牢固可靠;
(十六)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
(十七)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
(十八)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
(十九)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二十)电动自行车上有牌照;
(二十一)无乱搭乱建现象;
(二十二)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