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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新村入股鑫元花岗岩项目收益分红分配方案

访问次数: 4 来源:长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2021长新村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入股鑫元花岗岩项目收益分红分配实施方案

为帮助我村继续享受扶贫政策贫困户建立持续长久的增收脱贫机制,扩大项目覆盖受益范围,确保扶贫项目收益有利于贫困户,在旗、镇乡村振兴办公室的指导下,制定了《2021长新村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入股鑫元花岗岩项目收益分红分配实施方案》。

一、收益资金来源情况

长新村入股鑫元花岗岩项目收益分配资金:63650.00。

二、任务目标

产业扶贫项目收益均用于继续享受扶贫政策贫困人口等事项,帮助其巩固脱贫成效,村集体经济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可持续发展等公益事业,及产生严重困难或有致贫、返贫风险户帮扶救助,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三 、评选范围和依据

扶贫资金产生的收益资金或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收益资金或资产收益要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在村里务工报酬。村集体可将收益资金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按科学比例用于公益岗位补贴或村级自行设立的临时性岗位补贴,重大疾病救助、脱贫奖励补贴、发展特色产业补贴、深度贫困兜底保障、扶贫档案整理等方面。以我村继续享受扶贫政策贫困户为依据,按照“村内最贫、村民认可、遵纪守法、尊老爱幼”等基本条件,项目收益重点分配到继续享受扶贫政策贫困户,保障他们在本年度达到贫困标准线以上,并巩固脱贫成效稳定达到人均年收入8000元以上。通过比较家庭经济、资产、劳力、住房、贫困程度为基本依据,以生活特别困难,没有劳动力、重度残疾导致家庭困难的贫困户优先,体现社会公平,确定分配户数,防止其返贫。

四、评选和分配情况

2021我村可支配收益资金为入股鑫元花岗岩项项目收益款63650.00元。2020年贫困户务工务工支出10590.00元,2021年贫困户务工支出13450.00元,共计:24040.00元。占总资金的37%。2021年突发状况后自救,修桥修路支出17480.00元,占总资金的28%,剩余22130.00元占总资金的35%,用于2022年村里贫困户务工支出和突发状况所用自救资金支出。(后附2020年、2021年务工明细支出表和2021年修桥修路支出明细表)

五、收益资金分配时间:2021年12月31月。

六、收益资金监督管理做到“六严禁”

(一)是严禁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进行收益分配。

(二)是严禁对发展潜力不足、赢利能力差的项目列支扩大再生产资金。

(三)是严禁违规或擅自用集体收益资金用于发展个人项目或在扶持项目选定上搞偏亲向。

(四)是严禁擅自用收益资金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不当支出。

(五)是严禁违规使用收益资金抵押担保。

(六)是严禁使用收益资金进行应酬招待以及其他奢侈浪费支出。

长新村村民委员会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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