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中心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的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旗大数据发展及应用相关地方性法规、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的前期研究论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承担全旗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的前期研究论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负责旗本级政务网络、政务云、大数据平台等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推进全旗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三)承担全旗数字经济发展中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相关规划、政策制定的前期研究论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开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数字技术研发应用相关工作;负责数字经济发展运行态势监测、分析和评估相关工作。
(四)承担全旗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方案、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论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承担旗本级政务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系统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推进一体整合大平台、共享共用大数据、协同联动大系统建设;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相关技术研究并提出安全防护建议;承担旗本级政府系统信息化相关安全保障工作。
(五)承担全旗数字社会建设规划、方案、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论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负责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新型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相关工作。
(六)承担全旗政务数据资源建设管理规划、方案、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论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旗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基础信息资源库、主题信息资源库、公共信息资源库统筹和建设工作;推进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负责全旗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全旗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和数据采集归集、共享开放、开发利用等工作;推进全旗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
(七)统筹旗本级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需求,提出建设投资计划建议;统一使用旗本级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资金,管理旗本级大数据发展相关专项资金;承担旗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目录编制、信息共享和网络安全等的符合性评估工作。
(八)承担大数据相关领域投融资、宣传推介、合作交流、会议会展等服务工作。
(九)指导全旗大数据和政务信息化相关工作。
(十)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