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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访问次数: 5 来源:法 院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莫旗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旗委的领导和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审理由旗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执行死刑案件。
   4、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对旗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旗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6、管理旗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8、承办其他应由旗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下设法警大队、下设1个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998.9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472.29万元,增长18.69%,变动原因:我院上年结转605.01万元,年中追加转移支付资金42万元(内财法〔2021〕571号)政法保障经费10万元(内财法〔2021〕1177号)。我院其他收入年初预算数为0元,决算数为18.80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拨入离退休工资17.8万元、信访局给付信访工作经费1万元。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697.1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70.47万元,增长6.75%,变动原因:基本支出主要是我院法庭维修费,项目支出主要为增加办案业务经费支出、建造机房、信息化建设支出。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998.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393.9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05.01万元;支出总计2,998.93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1.9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448.27万元,下降13.00%,主要原因:受呼伦贝尔疫情影响,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减少。其中:1、人员经费支出1351.22万元,占总支出的54.02%;2、商品和服务支出180.96万元,占总支出的7.23%;3、项目支出969.11万元,占总支出的38.74%;“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140.65万元,实际支出126.9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0.37%,减少原因为受呼伦贝尔疫情影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本年预算未安排培训费、会议费。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9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58万元,项目支出106.25万元,原因是部分大型修缮项目预付款未结算,待近期维修结束后列支;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0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9万元、项目支出201.29万元。原因是其他收入补充办案经费拨付较晚,本年未全部列支完成。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393.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5.12万元,占99.21%;其他收入18.80万元,占0.79%。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59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0.96万元,占59.72%;项目支出1,046.06万元,占40.28%;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97.1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22.00万元;支出总计2,697.1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95.83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283.66万元,下降9.52%。主要原因:受呼伦贝尔疫情影响,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减少。其中:项目支出969.11万元,占总支出的38.74%;“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140.65万元,实际支出126.9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0.37%,减少原因为受呼伦贝尔疫情影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9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58万元,项目支出106.25万元,原因是部分大型修缮项目预付款未结算,待近期维修结束后列支。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50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2.19万元,占61.26%;项目支出969.11万元,占38.7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1.2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5.35万元,下降1.00%,变动原因:受呼伦贝尔疫情影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其中:“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140.65万元,实际支出126.9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0.37%,受呼伦贝尔疫情影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574.84万元,决算支出153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2021年有3人退休,6人转出,故工资、保险等支出皆少于年初预算。

2.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951.8万元,决算支出96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案件数增加办案业务费用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99.04万元,决算支出9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2021年有3人退休,6人转出,保险支出皆少于年初预算。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3.80万元,决算支出3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2.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3人退休,6人转出,故职业年金支出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49.74万元,决算支出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控制数下达少于实际支出数。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28.42万元,决算支出2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3人退休,6人转出,故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92.86万元,决算支出8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3人退休,6人转出,故住房公积金减少。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2.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51.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较上年增加127.1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工资上涨且新考录公务员3人,故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180.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较上年减少125.3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节能减排,从严管理,且2021年受疫情影响,出差减少,差旅费降低,故公用经费降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40.65万元,支出决算为112.06万元,完成预算的79.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39.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41万元,完成预算的79.4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5万元,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严格公务用车的管理,厉行节俭,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12.0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41万元,占98.53%;公务接待费支出1.65万元,占1.47%。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0.41万元,用于用于车辆的保险、维修、保养、油费,车均运维费5.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9.4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环境下,我院多采用远程提讯等方式办案,减少了公务用车的使用;节约使用公务用车,从严用车审批,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6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65万元,接待30批次,共接待240人次。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从严控制支出。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年支出与上年无变动,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支出与上年无变动,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6个,实施项目6个,完成项目6个,项目支出总金额1,046.06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872.49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06.25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201.29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84.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04万元,比2020年增加133.0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办公设备、办公桌椅;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97万元,比2020年增加50.9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采购增加了印刷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36.6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35.31%。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96万元,比2020年减少125.32万元,降低40.92%。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节能减排,从严管理,且2021年受疫情影响,出差减少,差旅费降低,故机关运行经费降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20年增加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20年增加0台(套),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包含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1046.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组织对“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  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项目 ”、“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 ”等6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共计6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63分。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0.14万元,完成预算的80.5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了本年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支出,包含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电费等。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在部门预算的申报、资金的下达、部门预算的执行及项目后期的绩效评价过程中,凡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通过。特别是在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

主管部门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5.00

25.00

20.14

10

80.56

8.06

其中:财政拨款

25.00

25.00

20.14

——

80.56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除办公楼以外,其他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支出,包括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日常维修维护费等。

保障了本年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支出,包含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电费等。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一审案件审结率

正向

大于

80

82

%

10

10

 

法官人均结案率

正向

大于

315

322

5

5

 

时效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正向

大于

99

99

%

15

15

 

一审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

正向

大于

72.11

73

%

10

10

 

成本指标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正向

大于

6730

11200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执行标的额到位率

正向

大于

20.55

21

%

15

15

 

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

正向

大于

2055.3

2062.5

万元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民事案件撤诉率

正向

大于

62.45

65

%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办案过程中对环境影响

正向

大于

10

10

%

5

5

 

总分

100

98.06

 

  1.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92分。全年预算数为241.8元,执行数为215.63万元,完成预算的89.1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此项经费保障了我院聘用制书记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等,提高了聘用制书记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我院办案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主管部门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41.80

241.80

215.63

10

89.18

8.92

其中:财政拨款

241.80

241.80

215.63

——

89.18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此项经费用于保障31名聘用制书记员的基本工资、员龄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提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积极性,保障聘用制书记员对薪酬的满意度。

此项经费保障了我院聘用制书记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等,提高了聘用制书记员的工作积极性。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受理案件数

正向

大于

4725

6394

15

15

 

质量指标

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率

正向

大于

100

100

%

10

10

 

时效指标

保障期限

正向

大于

1

1

15

15

 

成本指标

平均结案时间

正向

大于

3

3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

正向

大于

2055.3

2062.5

万元

5

5

 

社会效益指标

受理案件社会效益

正向

大于

90

92

%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发挥作用时间

正向

大于

1

1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对经费保障的满意度

正向

大于

97

98

%

10

10

 

总分

100

98.92

 

3.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63分。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38.84万元,完成预算的86.3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此项经费保障了我院办案支出,包括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等。下一步改进措施: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相关文件政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学习和财务审核审批程序的规范,机关干部能基本熟悉和领会各级单位、政府颁发相关文件精神,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5.00

45.00

38.84

10

86.31

8.63

其中:财政拨款

35.00

45.00

38.84

——

86.31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办案业务费是我院经常性项目,用于办案业支出,包括办案差旅费、交通费、邮电费、劳务费、诉讼文书表格及印刷费用纸、解押执行费、陪审员的公务费等其他办案业务支出。

此项经费保障了我院办案支出,包括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等。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一审案件审结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0

82

%

10

10

 

法官人均结案数

正向

大于等于

315

322

件/人

15

15

 

时效指标

一审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

正向

大于等于

72.11

73

%

10

10

 

法定审限内结案

正向

大于等于

99

99

%

10

10

 

成本指标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正向

大于等于

6730

11200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

正向

大于等于

20.55

2062.5

%

10

10

 

执行标的额到位率

正向

大于等于

20.55

23.5

%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民事案件撤诉率

正向

大于等于

62.45

65

%

5

5

 

生态效益指标

办案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正向

大于等于

10

10

%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7

98

%

5

5

 

总分

100

98.63

 

4.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96分。全年预算数为193万元,执行数为192.22万元,完成预算的9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了我院日常工作运转,补充了办公费、劳务费、印刷费等。下一步改进措施: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相关文件政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学习和财务审核审批程序的规范,机关干部能基本熟悉和领会各级单位、政府颁发相关文件精神,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

主管部门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93.00

193.00

192.22

10

99.60

9.96

其中:财政拨款

193.00

193.00

192.22

——

99.6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无特定工作任务目标,保障各单位日常工作运转,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等。如办公费、劳务费等。

保障了我院日常工作运转,补充了办公费、劳务费、印刷费等。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法官人均结案率

正向

大于

315

322

10

10

 

一审案件审结率

正向

大于

80

82

%

15

15

 

时效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正向

大于

99

99

%

10

10

 

一审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

正向

大于

72.11

73

%

10

10

 

成本指标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正向

大于

6730

11200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执行标的额到位率

正向

大于

20.55

23.5

%

5

5

 

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

正向

大于

2055.3

2062.5

万元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民事案件撤诉率

正向

大于

62.45

65

%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办案过程中对环境影响

正向

大于

10

10

%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正向

大于

97

98

%

5

5

 

总分

100

99.96

 

  1.  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了本年信息化系统平台日常运行维护相关支出,包括支付第三方运维保障公司委托业务费、云平台空间租赁费、劳务费等。下一步改进措施: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相关文件政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学习和财务审核审批程序的规范,机关干部能基本熟悉和领会各级单位、政府颁发相关文件精神,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

主管部门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0.00

40.00

40.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40.00

40.00

40.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已建设完成信息化系统平台日常运行维护相关支出,包括支付第三方运维保障公司委托业务费、政府购买服务费、云平台空间租赁费、线路租赁费、劳务费等。

保障了本年信息化系统平台日常运行维护相关支出,包括支付第三方运维保障公司委托业务费、云平台空间租赁费、劳务费等。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法官人均结案率

正向

大于

315

322

10

10

 

一审案件审结率

正向

大于

80

82

%

5

5

 

时效指标

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试用率

正向

大于

72.11

73

%

10

10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正向

大于

99

99

%

15

15

 

成本指标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正向

大于

6730

11200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执行标的额到位率

正向

大于

20.55

21

%

10

10

 

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

正向

大于

2055.3

2062.5

万元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民事案件撤诉率

正向

大于

62.45

65

%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正向

大于

10

10

%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正向

大于

97

98

%

5

5

 

总分

100

100

 

     6.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77分。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51.07万元,完成预算的85.1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业务装备经费保障了我院物质装备建设,包含办案设备、司法警察装备、审判庭内设备等。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继续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成本。下一步改进措施: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相关文件政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学习和财务审核审批程序的规范,机关干部能基本熟悉和领会各级单位、政府颁发相关文件精神,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主管部门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0.00

60.00

51.07

10

85.12

8.51

其中:财政拨款

60.00

60.00

51.07

——

85.12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业务装备费为延续性项目,用于购买办案设备、司法警察装备、审判法庭内设备(扩音、录音、直播等),以保障物质装备建设。

业务装备经费保障了我院物质装备建设,包含办案设备、司法警察装备、审判庭内设备等。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置设备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603

710

台(套)

10

10

 

政府采购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10

10

 

质量指标

设备质量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5

5

 

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10

10

 

设备故障率

反向

小于等于

0.55

0.01

%

10

10

 

时效指标

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10

10

 

成本指标

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装备购置费全年支出进度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85.12

%

5

4.26

 

社会效益指标

设备利用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使用年限

正向

大于等于

5

5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8

98

%

10

10

 

总分

100

97.77

 

(三)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要求,对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新形势下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以提升审判执行能力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为抓手,全面提升法院办案经费保障水平,为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在2021年开展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办公费、劳务费、差旅费、印刷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总预算19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执行192.22万元,预算执行率99.6%。

(二) 项目绩效目标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绩效目标:1、保障我院案件审判、执行工作;2、完成干警业务知识培训及调研工作;3、完成案件公告、加大法制宣传力度;4保障办案车辆的运行维护。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

  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评价方法: 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

绩效评价原则: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当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3、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绩效评价标准:1、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2、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3、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4、按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相关规定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评价分析、沟通反馈等。

 明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统计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项目进行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三、综合评价分析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我院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办案经费,提高了审判执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于2021年12月底完成项目,该项目总体评价分数为99.96分,(详见表1),评价等级为“优”。

1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得分表

评价指标

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执行情况

10

9.96

99.6%

产出指标

55

55

100%

效益指标

30

30

100%

满意度指标

5

5

100%

综合绩效

100

99.96

99.96%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部门职责;按规定程序申请设立;所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客观事实;绩效目标指标清晰、细化;预算编制科学,按照标准编制;资金分配合理,与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过程情况。项目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99.96%,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已制定相关财务和业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手续完备。

(三)项目产出情况。均达到预期绩效指标,严格按照计划完成时间,及时完成预算支出。

(四)项目效益情况。项目的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影响均达到年初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对社会效益好,生态效益都较好,可持续影响对当地经济发挥更好效益、社会公众的满意度非常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要求,我院及时完成项目经费的预决算编制、上报,在项目支出执行过程中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为我院案件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由于工作量大、人员配备不够,我院在资金安排、使用上存在效率不高、执行缓慢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大项目经费绩效评价考核力度,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六、有关建议

建议自治区财政加强对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业务的培训指导,推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海燕   联系电话:0470-4626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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