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原因能让被执行人主动从千里之外把标的款送至法院?
2019年,被执行人刘某在莫旗承包某建设工程清包,因资金困难,刘某向申请执行人张某借款50000元,并向张某出具借条一份,承诺2021年6月30日前还清所有款项,借款到期后,申请执行人张某多次向刘某催要,刘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还款。无奈张某诉至莫旗人民法院,但在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刘某仍迟迟未向张某支付借款。
2021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立即开展调查,因未发现刘某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且联系不上刘某本人,导致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执行法官并未放弃,在无法核实具体下落和联系方式的情况下,法官们用起了智慧法院的“武器”。 2022年8月,通过大数据法务应用项目中“用户资料查询比对系统”进行筛查,取得了被执行人刘某近期常用的联系方式。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告知刘某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会面临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名单及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让刘某明白了拒不履行义务产生的严重后果,急忙说道:“我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我明天就把钱送去。”至此,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大数据法务应用系统作为法院干警执行工作的“一把尖刀”,为奋战在执行一线的干警提供了有力保障。下一步,莫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善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不断探索执行新模式,推动案件快执快结,切实维护好当事人权益,真正让执行工作始终保持在“快车道”上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