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自治区党委提出的集约节约、效益优先、担当作为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源效率和公共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做好全区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莫旗人民法院认真配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开展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
本次沉淀资金大起底行动分为单位自查阶段、重点核查阶段、清理盘活阶段、总结完善阶段;行动范围为截止2022年7月底全区各级预算部门账户中各类资金,各级财政代编的非预算单位(不含企业)账户中同级财政拨付资金。
根据文件要求我院此次全面梳理了本部门资金、账户情况,据实填制清理工作表,编制沉淀资金清查盘活工作报告,报告包括主要做法、重要成果、存在问题及原因等,按时完成了自治区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自查阶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