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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螃蟹没有黄,商家是否需赔偿?

访问次数: 4 来源:法 院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利。

近日,莫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王某到被告某海鲜店购买螃蟹,经店员介绍,原告王某最终购买4只母蟹,价款为205元。回家煮熟后,原告王某发现螃蟹没有蟹黄,便向被告某海鲜店反映此事,海鲜店称其售卖的是母蟹,并退还原告205元,原告王某未接收,认为海鲜店存在欺诈行为,故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三。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王某到被告海鲜店购买螃蟹并支付价款,双方之间形成买卖合同关系。根据原告举证的照片、视频、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能够证明原告购买的是母蟹,虽没有蟹黄,但原告未能举证证明被告存在欺诈行为,且事后被告向原告退款205元的行为表明是被告对原告购买到无蟹黄的飞蟹采取的补救措施,法院予以肯定。最终判决被告海鲜店给付原告205元螃蟹款。

针对此案,莫旗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及经营者:在日常生活消费中,消费者要注意甄别商品信息,购买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如遇到纠纷时,要及时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如聊天记录、交易记录、受损害具体情况、双方交涉经过等,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以提供上述证据通过诉讼进行合理维权。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经营者应当多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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