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国家宪法日
主题宣讲活动的通知
各盟市司法局、工会、团委:
2022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内蒙古自治区团委联合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网络线上主题宣讲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2年12月3日(星期六) 15:00-16:00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三、活动方式
采取线上直播授课
四、活动内容
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重点,对《宪法》进行解读,通过宪法小故事的形式讲解宪法条文中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和保护,同时宣讲公民在现实生活中应如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五、活动对象
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青少年学生、法律明白人、广大群众
六、承办单位
北京市京师(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七、参与方式
1.参与者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eph.h5.xeknow.com/sl/1ouaAr等形式观看直播课程并互动留言。
2.本次宣讲所设课程具有回放功能,可重复观看学习,回放截止2022年12月8日。
3.本期活动仅限学习使用,禁止非经许可录播转播,如有违者,将依法追责。
八、活动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沟通,确保宣讲活动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宣讲宪法,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把开展宣讲活动作为宪法宣传的重要载体,作为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宪法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各类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站,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
(三)坚持面向基层。要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以此次宣讲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的作用,利用村民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道德讲堂等阵地,尽量安排每个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为所服务的村(社区)至少开展一次宪法宣传。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谭畅
联系方式:15354855688
邮 箱:nmgsftpf@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内蒙古自治区团委
2022年12月1日